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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09日訊
小偷陳某兩天內行竊兩次,沒想到偷的是同一輛電動車。更奇怪的是:當電動車『車主』去派出所報案時,不但沒拿到車,卻被警方行政拘留了。日前,餘姚市陽明派出所民警處理了一起頗具離奇的盜竊案件。
26歲的陳某來自貴州納雍縣,到餘姚後不好好找工作卻迷上了賭博。因為沒有收入來源,陳某就動起了盜竊電動車的念頭。今年10月18日,陳某由於盜竊電動車,被警方抓獲並處以治安拘留10日的處罰。按理說從拘留所裡出來的他應該改邪歸正了,可他偏偏又重操『舊業』』。本月4日,陳某來到餘姚模具城,瞅准一輛黑色電動車騎回了家。當天,陳某朋友、來自安徽的張某找到陳某,向他索要欠款。身無分文的陳某告訴張某,自己剛偷來一輛電動車,要的話就抵債拿去。張某明知這是一輛贓車,但還是收下了車子,並馬上以900元的價格,將車賣給了貴州人張某。而這個貴州人張某,也是在明知是贓車的情況下買下。第二天,張某騎車到超市購物出來時,發現剛買來的車子被偷。為此,他找到了安徽人張某,兩人商量決定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兩個張某走進陽明派出所,驚喜地發現那輛黑色電動車就在派出所裡停著,他倆趕緊跑到民警辦公室准備認領車子,可剛邁進辦公室大門就吃了一驚:原來熟人陳某正戴著手銬在接受民警的審問,而旁邊已經有一個人在辦理這輛車子的認領手續。原來,偷這輛電動車的人又剛好是陳某。而更巧的是,真正的電動車主人在車子被盜後馬上報了案,所以當陳某第二次偷車被民警抓獲後,民警就通知車主前來認領。而令民警沒想到的是,一個偷車案又引出了兩個假車主。最後,這兩個自投落網的『車主』因明知是贓物而據為己有,被警方行政拘留。而陳某則因犯盜竊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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