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道縣縣委書記易光明受審。
天津北方網訊 12月10日,由湖南衡陽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湖南省永州市道縣原縣委書記易光明涉嫌非法批准征用、佔用土地和受賄一案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易光明,1956年8月生,永州冷水灘人。因涉嫌非法批准征用、佔用土地罪,於2009年12月3日被刑事拘留,12月17日被執行逮捕。
庭審中,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易光明等人非法批准某公司征用、佔用土地100畝,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58.48萬元,易光明與其親戚陳某以陳某的名義違規在該公司入股60萬股,五年獲紅利近60萬元。同時指控其受賄8筆共計人民幣1500餘萬元(其中1000萬因案發而未實際得到),在收受商業賄賂的同時,易光明還利用職務便利在提拔使用乾部、解決乾部職級待遇時收受賄賂5.2萬。
據悉,易光明系列案共立案偵查22人,由於案情復雜,本案將擇期宣判。(李建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