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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制日報》近日報道,12月1日起,陝西省正式取消『陝O』車牌。如今已過一周,市民反映良好。但是,也有群眾擔心,代表特權的『O』牌車被取消了,今後這些車會不會以其他的『特殊牌照』形式出現?專家認為,要從根本上治理『陝O』,最重要的是剔除部分人心中的特權思想,鏟除社會上長期以來形成的崇尚特權的文化根基,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則,也許『陝O』消失了,可能還會出來個『陝X』,還會繼續橫衝直闖。
曾幾何時,以『O』為標志的特權車,成了政法單位、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寵兒』,本為工作方便設立的特殊車牌,在一些人眼裡成了特權的標志。為了獲得這份特權,符合申領條件的單位和個人自然當仁不讓,不符合申領條件的,也想方設法弄一副特權車牌,於是乎,有權機關『O』車牌充斥,有錢人也以掛『O』車牌為榮。非官即富使『O』牌照變了味,不再是為了工作方便,而成了特權的代號。
有了『O』車牌作為護身符,特權車似乎一下子身價百倍。見了紅燈不停車,到了收費站不繳費;對應急車道視而不見,對普通車輛冷漠以對;違章後不接受處理,甚至對執法人員暴力相向。另一方面,由於長期以來存在的『崇尚特權』的思想基礎和文化氛圍,使得一些人見到這類『O』牌便肅然起敬,一些執法人員面對其違章行為姑息縱容,往往睜一只眼閉一只睜,揮手放行。時間長了,百姓對於『O』車牌是既恨又煩,於是網絡成了他們發泄不滿的場所,搞得『O』車惡名遠揚,搞得公安機關到處滅火,既損害了政府和公安部門的形象,損害了百姓和官員的關系,又破壞了社會和諧,在一定程度上成了社會矛盾的一個爆發點。陝西省取消陝『O』車牌,既是改善形象之舉,也是紓緩社會矛盾的良法,值得肯定。據悉,不少省市都在研究取消『O』車牌,將此作為改善公安執法形象的突破口。
其實,『O』牌作為車牌,本身並沒有什麼過錯,『O』牌背後是特權車,特權車背後是特權人,特權人心裡是特權思想,以上種種共同培植出了『特權文化』。因此,特權思想一日不除、特權文化一日不滅,雖取消『O』牌,特權車仍會以其他形式出現。就像這些車輛雖然摘了牌子,但如果沒有斷其『油路』的話,一旦遇到機會,它還會換副牌子『點火就著,掛檔就跑。』——這也正是社會各界的擔心所在。可見,取消『O』車牌,只是清除特權車的第一步,而要防范其重現,則要把重心放在約束其背後承載的特權思想上。
特權思想在我國根深蒂固,這顯然與傳統的文化習俗有關。盡管現在社會進步了,經濟發展了,但特權思想並沒有在一些人的心裡徹底消除,以至於在很多領域都可以發現特權的影子。一些壟斷行業及其工作人員不理會公眾的合理要求,背後依賴的是因壟斷產生的行業特權;一些行政機關和官員對百姓上訪百般阻撓,甚至采取不合法的手段截訪,背後隱藏的是公權力賦予的特權;一些官員動輒酒駕肇事,反映的也是官本位的特權,等等。這些人的頭腦裡,似乎都掛著一副隱形的『O』牌。
而長期的封建社會遺毒,也使得『特權文化』在社會上大行其道,有的人們遇到『O』牌之類的特權行為不敢制止,自身似乎先矮了三分;有人還露出『雖不能至,心向往之』的羡慕之情,他們雖不能搞一副這樣的牌子來自己掛上,卻也不敢對『O』牌大聲說『不』。因此,雖然國家有關部門針對官員的特權思想,制定了不少制度、禁令,但效果不彰;雖然國家有關部門為壟斷行業確立了不少行為規則,但作用不顯。
要徹底根治『O』牌承載的特權,就需要從法律制度上、法治理念上、法律執行上對特權思想和特權文化開刀。推而廣之,要約束一些領域裡存在的特權行為,就必須約束一些人心中的特權思想,同時更重要的,是在全社會加強民主法治教育,根除特權存在的文化基礎。
首先,應從法律制度上防范特權思想。通過完善法律制度,規范公權力的行使。比如,明確行政機關的權力邊際,強化公權力『法無明文規定即禁止』的意識,同時明確公權力行使的法律責任。有了明確的權力邊際,還要從程序上保證其實施,最重要的是確立和完善行政問責機制,對於違反法律規定,耍特權的人不僅要追究其行政責任,還要追究其經濟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其次,在法治理念上,要在全社會加強民主法治教育,反對『特權崇拜』,培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文化土壤。破除『刑不上大夫』的思想,提倡和引導公眾主動監督和約束特權行為,基層執法人員更要不畏特權,勇於維護法律的尊嚴。監督是約束特權思想的外部力量,健全的監督機制會使權力者形成接受監督的良好習慣,從而自覺消除特權思想,形成一種自我克制的道德規則。在道德約束和法律約束的共同作用下,特權思想就會受到遏制,特權行為就會減少。
再次,在法律執行上,要嚴格制約特權行為。有偉人說過,法律制定出來不執行,無異於空氣振動而已。在現實中,正如老百姓所常說,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正因為人是活的,就存在一些人千方百計不執行法律的現象,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而這樣做的結果是,法律成為掛在牆上的文件,可看不可用。缺乏執行力的法律實際上是對法律權威的損害,其後果是誘使更多的人不執行法律。所以,必須強化法律制度的權威,對違法的特權行為嚴肅懲處,使其承擔違法的成本與後果。如此,特權車的利益纔會弱化,『O』牌自然就不會成為人們追捧的對象了。而最終在全社會形成一種約束特權行為的社會道德和法律氛圍之後,有朝一日那些『O』牌會變成遵紀守法的楷模,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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