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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重慶12月13日專電(記者沙青、李愛斌)『做好事從身邊開始』——這本來是人們一種基於道德和愛心的自願行為,然而如果有人告訴你:每月至少必須完成十件好事,你又會是什麼感覺?
近段時間,重慶某網絡信息技術服務中心就制訂了這麼一項考核制度,要求員工每月做好事不低於十次,並納入績效考核。一時間這也成為網絡上討論的熱點。將做好事從資源變成規定,到底是對員工的道德教育,還是迫使員工『被雷鋒』呢?記者10日來到了這家公司就此事進行了了解。
這家單位的黨支部書記賴思維告訴記者,最初提議制訂這項規定的正是中心的黨支部、團支部和工會。不過賴思維也表示,最初提議的時候並沒有考慮到具體操作的問題,只是希望借此對員工們進行道德教育、培養員工們的愛心。所以在制度出臺後,員工是否做了好事更多的也是依據員工們自己的匯報。
僅僅依靠員工們自己匯報,那麼虛報、謊報的情況如何杜絕呢?如此的制度下,員工們又是否會因為湊業績而不做好事、只做謊報呢?這家單位的總經理王雷告訴記者,其實有些時候,他們很清楚員工們匯報的好事真實性有多少。
采訪中,王雷就給我們舉了個例子:『我們有一個員工,他報了十次都是在公車上讓座,而我知道他早上過來在車上讓座的幾率應該是很小,因為都是上下班高峰,甚至我覺得他有三次都不錯了,還別說十次。』
不過對於這些存疑的好事,中心的態度是只要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說謊,一律認定為做好事,獎勵照常執行。同時王雷介紹,雖然做好事是制度化了的,但制度本身卻是『有獎,但不罰』,也就進一步淡化、減弱了強制意味,避免了因為收入因素影響到員工的心態。對此記者也向員工進行了求證。
公司中心技術部一名員工說,處罰其實是有的,但和經濟不掛鉤,主要是對員工的觀念的一個口頭教育。
沒有物質上的懲罰,但將做好事制度化在員工們心中是否又會造成負面的影響呢?這家公司的一名員工告訴記者:『因為我覺得做好事可能有時候很多是出於一種很自然的情況,是出於自己的一種愛心,也是對周圍事物的一種認知程度,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現在公司有這樣的規定,可能就是覺得沒有必要變成約束員工去做的一個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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