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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14日訊
『我上廁所去了,已經和你說過了。』
『你上個廁所要十分鍾,肯定偷懶了。』
雙方你來我往,說不到一塊,就動手了。前天上午7時左右,市區括蒼西路一家湯包店裡鬧哄哄的,員工上廁所去了十幾分鍾,老板懷疑她是乘機偷懶,打了她一拳。原本挺小的一件事,結果鬧到了當地派出所,老板被治安拘留了五天,員工醫藥費和工資也沒了著落,雙方都得不償失。
上廁所花十分鍾被打兩個月前,安徽人王女士到洞頭人鴿先生開的湯包店打工。
前天上午7點多,王女士見店裡客人不多,就向老板請示了一下,說自己先去上個廁所。由於店裡沒有廁所,她平時都是到附近的公廁上,當天剛好下雨,她就繞道從隔壁的一家面攤經過。到了廁所,正巧碰到裡面有人,王女士就等了幾分鍾,回到店裡時已花了十幾分鍾。
王女士說,當她回來時,店裡有十幾個客人,她本想馬上工作,可讓她沒想到的是,老板竟然因為她上廁所比平時慢了幾分鍾,懷疑是她和人聊天耽擱了時間。起先,王女士還以為老板是開玩笑,就笑著回了句:『我上廁所,你怎麼知道我跟別人聊天?』
沒想到老板聽了這話更火了,開始數落起王女士,說她『每天事情做完東轉轉、西轉轉』等。而王女士則認為自己只是上個廁所,平白無故被懷疑不說,還被老板罵,頓時又委屈又生氣,脾氣也上來了,就罵回去了:『我就上個廁所,你這麼小氣。』
就這樣,雙方你一言,我一語,當著顧客的面吵了起來,驚動了在店裡幫忙的老板父親,老人也摻和了這場『口水戰』。老人受牽連被罵,老板激動之下,出手打了王女士一拳,正好打在她的左臉頰上。
雙方都『受傷』糾結王女士被打,哭著向顧客求救,得不到幫助後,逃到隔壁一家便利店打電話報警。
轄區派出所民警趕到後,將雙方帶到所裡,民警讓王女士先去醫院治療。根據醫院檢查,王女士『臉部軟組織受傷』,花了醫藥費280多元。王女士要求對方賠償2200元,但對方只肯賠償300元醫藥費。民警協商多次,雙方還是沒有談妥。
警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做出處罰,鴿老板因毆打他人,被治安拘留5天。相關民警遺憾地說,僱傭雙方因這點小事出手傷人,一方被拘留失去人身自由,另一方連醫藥費、工資也沒拿到手,這下估計雙方都糾結了。同時,他也表示,屆時拘留期滿,如果雙方當事人願意,警方仍可幫著調解。如果不願意,王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據溫州都市報記者陳東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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