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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讀者來信版《回扣誘惑實在大醫生歡喜病人愁》一文最後提出期望:醫師的收支應國家來管,醫生可以拿高工資,但不能跟看病掛鉤,這樣纔能減少醫院的腐敗,對患者有利。我非常贊同這種觀點。2009—2011年是我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階段,盡管目前公立醫院改革『五花八門,好不精彩』,然而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卻並未被調動起來,醫療衛生領域仍然是『群眾不滿意、政府不滿意、醫務人員不滿意』。
在我國,治病救人並未成為一份體面工作。原因何在?我認為:其一,醫師的期望收入與現實收入有極大差距。醫學教育學制長、成本大,進入醫院後要經過漫長的晉昇過程,還要堅持終身學習。近年來,醫療服務量大幅度增加,醫務人員工作量嚴重超負荷。醫師從事的是高科技和高風險職業,責任和風險比其他行業更加突出。如今,醫患關系嚴重惡化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醫師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得不到保障和保護。而目前我國醫生的收入低於科教衛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平均水平,全國大部分地區普通醫學院校畢業的本科生在醫院前幾年每月只有1000多元的收入,即便是高級別的主任醫師,其合法賬面收入一般也不會超過4000元。而國外醫療衛生行業人員的收入基本居於各行業首位。目前由於收入低等原因,醫生這個職業在國內已經喪失吸引力,人纔流失現象非常嚴重,大批醫學院校碩、博士畢業生放棄從醫,進入醫藥公司、醫療器械或醫療保險等高收入行業。
其二,醫務人員的合理利益長期被忽視。現階段普遍出現了醫院依賴患者的繳費維持生存、醫生治療時需要再三權衡是否盈利等非正常情況。醫院總支出中用於人力資本的支出所佔比例偏少,醫院對硬件的關注遠大於人力資本。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等佔醫療總費用的絕大多數,而通過行政手段壓低的醫療服務價格使得醫務人員本身的技術含量未在醫療費中體現出來,醫生收入分配只能間接或直接地以其服務後產生的藥品和檢查收入為依據。如今決定醫生收入差距的往往不是醫術水平,而是其所在科室的經濟效益。
我認為,要讓醫療工作成為體面職業,一是要明確政府應承擔的衛生責任,大幅度增加政府對醫務人員人力資本的投入。同時適當調整收入結構,降低藥品和檢查費用,提高診療費、護理費等技術服務價格,讓診療過程充分體現知識勞動和生命價值。二是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勵制度。目前醫務人員工資構成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津貼補貼(相對固定)和績效工資(相對浮動),應逐漸增加固定部分,減少浮動部分。三是建立和諧的醫患關系,恢復醫務人員的職業自尊感和自豪感。這種職業情感很大程度上緣於醫療行業的良好執業環境和相對高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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