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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原副校長陳昭方。
今天上午,備受關注的武漢大學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涉嫌受賄一案將在湖北省荊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據檢方指控,陳昭方於1999年至2009年在擔任武漢大學副校長、常務副校長期間,利用分管後勤、基建、財務等工作的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共收受他人賄賂157.9萬元人民幣、1.6萬美元、價值34.6725萬元人民幣的別克商務車一輛和價值2000元人民幣的購物卡,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05.5725萬元。
利益糾結:先後收受同一行賄人100餘萬
陳昭方案與武漢大學腐敗案的關鍵人物——武漢弘博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博集團)原董事長巴能軍直接相關。據起訴書指揮:陳昭方涉嫌收受的賄賂中,有115萬元人民幣、1萬美元和別克牌商務車都被指控系收受自巴能軍。巴能軍跟陳昭方結識於1996年,後經陳昭方推薦,巴能軍如願以償地成為了武大西方經濟學博士生。
2000年初,陳昭方告訴巴能軍,武漢大學將建設學生公寓,巴能軍可以投資建設,建好後再租給學生使用,巴收取租金。於是,巴能軍於2000年9月在武漢正式成立以高校後勤設施投資與開發為主業的弘博集團,自任董事長,開發弘博公寓。
2000年11月,巴能軍去找陳昭方,希望陳昭方協調武漢大學在與弘博集團簽訂的合同中願意承諾學生公寓95%的入住率且同意融資支持。巴能軍在去找陳昭方的時候,帶去了一個購物袋,裡面裝著兩筒茶葉和一包現金,現金金額10萬元。這是陳昭方被指控的第一筆受賄。此後1個月,武漢大學與弘博集團簽訂的合同中,明確了武漢大學承諾95%的入住率等條款。
2001年5月,巴能軍在建弘博公寓時,出現了公司資金鏈緊張的問題,想在武漢市商業銀行貸款,但銀行要求拉存款。這一次,巴能軍又想到了陳昭方,他希望陳昭方跟時任武漢大學出版社社長的江建勤打招呼,讓出版社往指定的武漢商業銀行存入2000萬元人民幣,以方便其貸款。陳昭方遂跟江建勤打電話。同年4至5月,武漢大學出版社分三次在武漢商業銀行存款2000萬元。爾後,陳昭方在家中收下了巴能軍送上的20萬元人民幣的『心意』,而同年8至12月,巴能軍在武漢商業銀行貸款440萬元。2001年年底,弘博公寓投入使用後,陳昭方收受巴能軍以所謂『分紅』名義給予的5萬元。
有了如此之深的利益糾結,巴能軍和陳昭方在此後幾年中,進行了更深入的『合作』。據起訴書指控:2001年至2009年,陳昭方利用職務便利,先後為巴能軍在參與舉辦武漢大學東湖分校、降低武漢大學東湖分校上交武漢大學的管理費、借用資金、預付弘博公寓學生住宿費等事宜上提供幫助,先後收受巴能軍送上的人民幣80萬元和1萬元美金。
尤其是2001年至2009年,被告人陳昭方利用其兼任武漢大學校友基金會法定代表人的職務之便,將校友基金多次借給弘博集團使用,至案發尚有500萬元未還。
起訴書還指控,2008年初,被告人陳昭方以借為名,收受巴能軍送給的別克商務車一輛。
幫建築老板『接工程』受賄30餘萬
據指控,陳昭方還利用自己分管後勤、基建等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中天建設集團在武漢大學『接工程』,前後共收受該集團項目經理陳某某給予的28萬元人民幣和6000元美金。
1998年暑假,陳某某通過朋友介紹結識了陳昭方。後陳昭方將陳某某介紹給時任武漢大學校長助理兼基建處處長張某某,要求其支持陳某某在武漢大學承接工程。1999年3月及2000年1月,陳某某通過武漢大學自主招標,分別承建了梅園學生公寓、博士生公寓。
2003年初,陳某某向兼任武漢大學文科區指揮長的陳昭方提出希望在文科區工程招投標中入圍,陳昭方表示同意。同年4月8日,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武漢大學簽訂了承建商學院大樓的工程合同。
2004年,武漢大學計算機大樓招投標時,陳某某請兼任武漢大學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的陳昭方幫助其公司入圍。2005年12月27日,陳昭方主持第10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通過了該公司入圍的決議。2006年4月,該公司與武漢大學簽訂了承建計算機大樓的工程合同。
2008年,武漢大學計劃擴建圖書館大樓,陳某某又請陳昭方為其公司承接該工程幫忙,陳昭方也表示同意。同年9月,陳昭方主持圖書館工程招投標會議,會議否決了在建的承建商不能承建新工程的意見,最終確定該公司入圍。同年11月,該公司與武漢大學簽訂了承建圖書館大樓改擴建工程合同。
為感謝陳昭方的多次關照,1999年至2009年,陳某某在春節及陳昭方家中辦事之際多次給其送錢,共計28萬元人民幣和6000元美金,合計共30餘萬元人民幣。
批經費也不忘『撈一把』
據指控,2002年至2009年,陳昭方利用其擔任武漢大學副校長、常務副校長,分管財務工作的職務便利,為武漢大學後勤保障部、武漢大學出版社、武漢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在申請工作經費、解決拖欠款項等方面提供幫助。在給這些單位批經費時,陳昭方也沒忘『撈一把』,多次在春節及家中辦事之際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給予的人民幣共計11.9萬元及2000元購物卡。
2005年至2009年,陳昭方從校長預備費中為武漢大學後勤保障部簽批工作經費多達18次,共135.5萬元。為此,陳多次收受該部原部長江某某給予的人民幣5.4萬元及2000元購物卡。
同樣是在2005年至2009年間,武漢大學出版社社長陳某某為將該社上交武漢大學的利潤變更為資產佔用費,以衝抵武漢大學財務歷年拖欠該社出書補貼費,請陳昭方幫助解決。後來,陳昭方組織武漢大學財務部、國資辦、出版社等單位開會,決定將該出版社上交利潤改為資產佔用費。2009年,武漢大學財務部即采用上述方法將拖欠該出版社的345萬餘元平賬。為此,被告人陳昭方多次收受陳某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3.5萬元。
陳昭方還為武漢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解決經費提供幫助,為此,在2002年至2009年先後六次收受該學院院長陳某給予的人民幣3萬元。
利用三次批經費的機會,陳昭方累計收受現金11.9萬元,2000元購物卡一張,批經費成了陳昭方『生財』的另一手段。
此外,陳昭方還被指控利用其擔任武漢大學常務副校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被破格錄取武漢大學研究生提供幫助,收受人民幣3萬元。
規避查處:收錢與『退錢』的游戲
十年時間裡,陳昭方收錢與『退錢』的游戲在不斷上演。
據介紹,2004年至2009年,陳昭方因下屬多人貪污受賄先後被查,擔心受到牽連,在2004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先後分五次將收受陳某某的賄賂退還。而每當風聲一過,陳昭方又接過了陳某某的『感謝費』。
2009年2月底,得知自己被舉報後,陳昭方將別克商務車退還給了巴能軍。
2009年4、5月份,得知紀檢監察機關正在調查武漢大學後勤保障部部長江建勤,陳昭方將2.5萬元退還給了後勤保障部。
同年5月初,陳昭方得知江建勤被紀檢監察機關『雙規』後,與巴能軍聯系退錢,同年5至6月,陳昭方分三次退還巴某某15萬元人民幣、1萬元美金。
據了解,陳昭方曾這樣供述自己在收錢和退錢問題上復雜而糾結的心思,『我之所以時而收時而退,主要是心裡有私心,有貪欲之心,因此環境好時就收,但環境不好時,我覺得退了安全,踏實些。』
更多的案情,將在今天的庭審中得以披露。
陳昭方簡歷:
生於1950年10月的陳昭方是湖北京山縣人,來自於普通農民家庭,自1971年進入武漢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後,他此後人生的近40年光陰都是在珞珈山下這個全國最美麗的大學校園中度過的。
1974年畢業後,陳昭方留校任教,後又擔任經濟系黨委副書記、黨總支副書記、書記等職。經濟系建院後,陳最終擔任了經濟學院的黨委書記。
1994年7月,44歲的陳昭方被拔擢為副廳級總會計師,從此長期擔任武大校領導,主要分管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同時,他還長期兼任武大校友基金會法定代表人。
2003年7月,在昇任武大常務副校長後,陳昭方級別再添半格,成為正廳級乾部。
相關案情:
陳昭方案發,與江建勤案有著密切關系。江建勤系武漢大學原後勤保障部部長,此前曾出任過武漢大學出版社社長、武漢大學駐京辦主任與武漢大學師資培訓中心主任。
2009年7月,江建勤因涉嫌受賄被湖北省檢察院立案並采取強制措施。2010年12月10日,江建勤被湖北省漢江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7萬元,以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7萬元。
法院審理認定,1993年至2009年,江建勤在擔任武大學工處處長、武大出版社社長、武大後勤保障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程某、陳某、巴某等14人賄賂共計40.8529萬元、美元0.6萬元,並為他們謀取利益。
據了解,陳昭方與武漢大學校黨委常務副書記龍小樂被抓,是武漢大學系列腐敗案的高潮部分。從2004年到2009年,武漢大學後勤集團、基建部門相繼發生窩案,連年有人被判實刑。這份名單包括:原武大資產部部長、采購中心主任成金華在其負責武大設備采購及工程發包工作中,先後多次收受12家供應商賄賂共計人民幣40多萬元,2005年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6 年;原武大後勤服務集團總經理朱山河因為在任職期間,先後收受業務往來單位有關人員給付的賄賂20多萬元,2007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原武大後勤服務集團副總經理何力兼任『武大教職工校外住宅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期間,收受賄賂60多萬元,2007年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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