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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推動全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實現突破性進展,根據《武清區加快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武清區於近日制定了關於加快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扶持辦法。
新制定出臺的扶持辦法為:一是加大財政科技資金投入。『十二五』期間,全區投入科技資金10億元,專項用於支持全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二是支持和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引進。對新引進並通過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企業提出申請,經專家評審通過後給予5至10萬資金獎勵。對新引進規模以上、成長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經專家評審通過後給予10至50萬元資金獎勵。三是加強對初創期、成長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以科技項目的方式,對提出資助申請並經專家委員會評審通過的初創期和成長期科技型中小企業予以無償支持,支持額度為10至60萬元。四是積極幫助成長期、壯大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爭取市級周轉資金。對申請企業經市專家委員會評審後,符合資助條件的,給予100至500萬元的支持,重大項目可獲得高於500萬元的支持。周轉資金采用無息借用方式,2至3年後歸還。五是加強對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對獲得貸款的企業,經企業提出申請並經專家評審通過後,一次性給予利息總額50%的貼息支持,最高不超過20萬元。六是對在武清注冊創辦股權投資、風險投資、擔保公司及會計、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並為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業務支持且服務高效的,經專家委員會評選後,給予一定資金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七是鼓勵和支持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對企業經備案後引進成果進行成功轉化並上市銷售或企業根據生產需求經備案後委托院校進行技術開發,依照技術開發、轉讓合同經專家評審通過後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總計不超過20萬元。八是加強對創新平臺建設的支持。對各鄉鎮(街)、各園區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加速器建設經專家評審通過後給予100至400萬元的資金支持。鼓勵企業與大學、科研機構合作建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實驗室。提高企業持續創新發展能力。對通過認定的市級和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50萬、1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通過認定的市級和國家級企業實驗室給予5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與大學、科研機構合作,租用實驗室開展技術研究、新產品開發的企業,由企業提出申請,經專家審定通過給予適當的資金補貼。九是積極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融資。篩選一批上市後備企業進行重點輔導和培育,加大培訓、推動、宣傳力度。企業申請上市前經科技型中小企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但未能成功上市的,對所發生的上市財務費用,給予一定比例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十是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專利資助資金。對正常申請並經專家審定後的企業發明專利申請給予每項3000元資助,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給予每項1500元資助,外觀設計專利給予每項200元資助,對企業當年授權的發明專利給予1萬元的獎勵。每家企業年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十一是鼓勵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對獲得國家工商總局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獎勵50萬元,對獲得天津市工商局著名商標的企業獎勵10萬元。十二是鼓勵高層次人纔創新創業。大力支持高層次創新創業領軍人纔帶項目、帶資金、帶技術創辦、領辦科技型中小企業。對經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引進的創新創業領軍人纔一次性資助20至100萬元項目啟動費和50萬元安家補貼。十三是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承擔的各類部、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按政策要求給予資金匹配。國家和天津市已經頒布實施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繼續適用於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十四是建立企業信用制度。對爭取財政資金支持而未完成相應項目合同指標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要追繳已撥付的財政資金,今後不再給予政策資金支持。
據區科技型中小企業辦公室相關副主任介紹,依照扶持辦法申請資金支持的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在本區內注冊並合法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被認定為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和發展潛力,創新能力強;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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