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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14日)中午,在通州工作的張女士訂餐時,卻被飯館要求加收兩元的『惡劣天氣費』。由於事前沒有告知,通州工商部門將該收費叫停。
張女士在通州天時名苑小區的一家網站上班。14日中午,她和往常一樣,給公司附近的益澤園飯店打電話訂了一份15元的魚香肉絲蓋飯。半個小時後,飯店的一位男送餐員送來了蓋飯,卻要收17元。張女士詢問原因,這個小伙子稱,由於當天天氣特別冷,又刮著四五級大風,因此飯店當天決定對每份外賣加收兩元錢的『惡劣天氣費』。
雖然以前也有其他原因送外賣要加費用,但張女士還是第一次聽說要收惡劣天氣費。雖然張女士表示異議,但送餐員稱必須收,張女士當場就交了錢。隨後,張女士越想越覺得不對,『不知道什麼樣的天氣纔算「惡劣天氣」?以後會不會一直收?』張女士表示,飯館事前也沒有說明。一氣之下,張女士向通州工商分局舉報了此事。
接到舉報後,梨園工商所工作人員來到這家飯館了解情況。飯館的負責人聲稱,由於附近很多公司都在這家飯館訂午餐外賣,送餐的人手不夠用,就想臨時每份外賣加收兩元錢的『惡劣天氣費』。
工商人員表示,飯館加收送餐費用,應在消費者訂餐時告知,由消費者決定是否繼續訂餐。飯館在事先沒有明示的情況下收費,應當退還。經過調解,飯館向張女士退還了兩元錢,並表示今後將增加送餐人員,送餐不再加收費用。(記者袁國禮)
李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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