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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上午從市發改委獲悉,為解決『停車難』問題,改善中心城區交通環境,天津市日前啟動了停車收費價格體系改革,從事機動車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收費的經營者,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准。據悉,目前停車經營企業正在參與經營招標活動,獲得經營權以後按照新收費標准執行。
據了解,改革後的停車收費價格體系按照『中心城區停車收費高於邊緣城區停車收費、同一區域道路停車泊位收費高於機動車停車場停車收費』的原則,采取計時停車為主,計次停車為輔的收費方式,實行不同區域有差別的收費政策,調整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停車收費標准。
主要是將中心城區分為三類區域管理,一類區域為市中心商業繁華區,二類區域為中環線以內及其附近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三類地區為外環線以內,除一、二類地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對應一、二、三類區域,道路停車泊位按照每半小時4元、3元、1元收取,地面公共停車場按照每半小時3元、2元、1元收取;地下停車場(樓)按照每半小時最高不超過3元收取。
市發改委要求嚴禁未經招標確定經營權的經營者借機亂漲價,亂收費。記者王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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