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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16日訊
包裹丟了,快遞公司認了,但賠償卻只給50元。『我30多件衣服的包裹!價值5000餘元,我有證據!』丟了包裹的卓女士不肯接受。年關將近,快遞公司生意紅火,忙亂之中丟件導致的賠償糾紛也開始出現。
消費者:這個包裹價值5000餘元卓女士在市區雁湖社區開了家服裝店,經常通過快遞公司郵寄貨物包裹。10月24日,她像往常一樣找來申通快遞,寄出2個服裝包裹,一個寄往杭州,一個寄往溫州瑞安。杭州的包裹如期寄到,可瑞安的包裹,3天也沒收到。『往常到瑞安只要一天,怎麼3天都沒到?』擔心包裹意外的卓女士,向申通快遞查詢,接電話的客服人員表示包裹已發到瑞安,讓『再等等』。一周後,包裹沒到。半個月後,包裹還是沒到……其間,申通快遞一直沒給卓女士個回復。於是,卓女士向工商部門投訴。
快遞公司這纔向她索要丟失的包裹快遞單據復印件。11月底,卓女士從該快遞一溫州經理處獲悉『寄往瑞安的包裹已丟失,可能是瑞安公司派發途中遭遇小偷丟失。這個件沒保價,只能按運費5倍賠償。』『寄往瑞安這個包裹,有30件衣服,零售價11120元,批發價5337元,件弄丟了,申通公司好歹得按批發價賠償吧。』卓女士要求。為了證明自己所言不假,她還讓品牌公司發來了衣服批發價清單,並蓋章交給申通公司。
快遞公司:沒保價最高按快遞費5倍賠償對於貴重的包裹,快遞員有沒有提醒保價?申通快遞溫州分公司一汪姓負責人表示,卓女士是老顧客,之前從未丟過包裹。公司業務員因此沒提醒保價。另外,保價收費得按物品價值3%收取,卓女士包裹如價值5000多元,保價費就需150元左右。如果沒保價,按公司規定只能按運費5倍賠償。
消保委:數目較大的可協商解決溫州市消保委一人士表示,根據國家郵政局《快遞服務》標准,快遞公司寄丟物品賠償分『快件保價賠償』和『不保價賠償』:購買保價快件,按保價金額賠償,未購保價快件,郵件丟失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3倍。該案例中,快遞公司因消費者是老顧客,想當然沒進行保價提醒就郵寄了,負有一定責任。對於卓女士這樣損失較大的客戶,應高於3倍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年關將近,海陸空交通日益繁忙,快遞業務延遲或貨物丟失偶有發生。市消保委建議消費者:盡量在年底前(特別是春運前)投寄貨物,避開運輸繁忙時期;投寄物品的時候,要認真閱讀快遞單背後有關郵寄資費以及雙方權利和義務說明,如果貨物價值較高建議保價郵寄,萬一損毀或丟失可減少損失;保存好單據,為日後維權提供依據。據溫州都市報鄒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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