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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歲離休官員楊維駿,是雲南省政協原副主席,日前他做了件轟動的事——『開公車帶領村民上訪』。原來,為幫助一群失地農民從苦難處境中解脫出來,楊維駿用政府為他專配的公車,帶著12名失地農民到雲南省政協反映問題。結果,一邊是百姓稱快,一邊是雲南政協某處長強烈責怪。(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14版)
只要一提到上訪,就總有一些權力皺著眉頭。從某種意義說,這種表情也是不成熟的表現。原因最簡單不過,法律早就賦予公民上訪的權利。從這個意義講,『離休高官開公車帶領村民上訪』,其實給權力上了一堂生動的課。
既然法律已肯定了上訪是公民權利,本身包含強大的救濟功能,那麼,在法律框架內尋求權力救濟的維權行為,就應該得到權力充分的尊重與呵護。悲哀的是,楊維駿幫助上訪者打通對話途徑的舉動,卻受到一些權力責怪。真的不明白這是基於怎樣的官場倫理,到底又在維護誰的利益?
不必諱言,盡管上訪是公民的一種權利。但,上訪者在行使這項權利的時候,卻經常要寫滿一臉悲愴。這是因為,在上訪者踐行權利的路途上,出現了深度的斷裂。誠如楊維駿所說,那些失地農民的上訪,總是遭遇踢皮球,如果他們自己去政協,連大門也進不去。而前
段時間,廣州領導公開大接訪,結果迎來市民連夜排隊的『壯觀場面』,也折射出當前一些部門仍然未能為公民提供足夠暢通的信訪路徑,未能真正提高解決信訪問題的效率。
要知道,那些上訪者是帶著民意而來。現代政治最應該講求的,就是充分尊重民意。對於權力來說,如果不能真正俯身傾聽民意,又拿什麼來保證權力的理性與科學呢?特別是轉型期社會面臨著種種復雜的利益博弈,法律有時無法完全充當起社會矛盾的調節器,而很多貧弱群體又打不起官司,法律援助遠不能滿足社會需要。這時,就更需要拓寬救濟渠道。
這意味著,離休高官楊維駿『開公車帶村民上訪』,應成為一種被權力激賞的行為,而不應招致權力責怪。就算那位責怪楊維駿的處長不懂得上訪本身包裹的法治理性,起碼也應該從這種行為中汲取到民主監督的養分吧?真的不明白,對這樣有益的法治課,這位官員的表現為啥就如此麻木與遲鈍呢?而現實之中還有多少這種不開竅的權力正一臉麻木呢?
『將政府配車只用於游山玩水那纔是不正常現象』,楊維駿這句話同樣值得玩味。它意味著,『開公車帶領村民上訪』不止是一堂法治課,同時也是一堂關於權力品質與生活的課,值得所有權力學習。(單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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