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茅臺宣布出廠價上調20%,還稱兼顧了消費者等各方的利益。20日晚,茅臺總經理袁仁國回應稱,確實考慮到了維護消費者的利益。他說,茅臺對經銷商強制性實施限價政策,讓它們少賺一點,目的就是讓茅臺的市場價降下來。目前,茅臺的銷售部門正在制定相關的政策,一旦有經銷商違反了『限價令』,將面臨十分嚴格的處罰。
從五糧液的『為滿足消費者的身份需求』,到茅臺的『兼顧消費者等各方利益』,漲價的理由一個比一個『雷人』。但茅臺卻認為確實『維護』了消費者的利益,因為下達了『限價令』——雖然出廠價漲了,但市場價要下降——可是,這能變成現實嗎?
按照一般的市場規律,如果上游產品漲價,下游產品也會跟著漲價,雖然調價的幅度不一定完全相同,但『大方向』肯定是一致的,不會出現『上游漲下游降』的情況。而茅臺此番漲價,是要在自己賺的同時讓經銷商『少賺』——這不是典型的『損人利己』嗎?如此違背商業倫理的說辭,讓人感覺『沒有最雷,只有更雷』。
不管茅臺的政策是否合理,如果真能得到執行,那也算是維護了消費者的利益。可是,『限價令』能落實嗎?經銷商肯定不甘心白白被『割肉』,他們要想方設法去『宰人』,以求『堤內損失堤外補』。供求關系是市場價格的決定性因素,能夠1200元賣出去的商品,為什麼只賣1000元呢?
是的,茅臺有『限價令』,違者要受到嚴罰。然而,經銷商往往有很多級,而廠家最多只能管住各地的總經銷商,銷售的環節一多,約束力就會逐漸弱化。
漲出廠價,限零售價,這種政策既缺乏合理性,也沒有可操作性。之所以還要這樣說和做,可能只是迫於輿論的壓力,不得不給出一個說法。(盛大林)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