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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侯硯通訊員崔憲偉)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為解決繳費困難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問題,本市出臺新政策對殘疾人給予繳費補貼,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殘疾人,無須繳費就能享受養老保險。
三類殘疾人參保有補貼
今後,具有本市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自願申請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比例參保的下列人員可以享受參保補貼: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的城鄉重度殘疾人;農村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殘疾人;城鎮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殘疾人。
具體補貼標准為:按照參保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比例,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殘疾人個人繳費給予全額補貼;對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殘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殘疾人個人繳費給予50%補貼。補貼資金全部計入個人賬戶政府補貼部分,補貼年限不超過15年。
申請補貼和參保登記
自願按最低繳費比例申請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殘疾人,可從明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前,向戶籍所在區縣殘聯提出當年個人繳費補貼申請。申請時需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還需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殘疾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
經批准享受繳費補貼的殘疾人應在每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前,持戶口簿、身份證、《審核表》原件復印件,到戶籍所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登記。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核定其參保資格、繳費金額後,打印《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同時,將殘疾人繳費核定信息上傳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本人持《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核定繳費後,於當月的20天內,到指定金融機構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比例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的50%,另50%由各區縣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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