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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偉江 知名律師
據本埠媒體報道,5年前江西女子周模英在廣州將親生女兒扔進河湧淹死,被判刑6年。處理此案的女檢察官楊斌在隨後5年執著堅持照顧周另外兩名孩子,讓周家徹底扭轉命運。刑滿釋放的周模英今天到廣州面謝楊斌。
輿論有感嘆久違的人性光輝,也有個別認為,『這位女檢察官為周模英的經適房四處奔走,用自己的關系來疏通層層關系時,又何嘗不是折射出了中國的另一個悲劇?沒權沒錢的人辦什麼事都是困難重重,而有權有關系的人則會順利許多,說明中國還是一個人治而不是法治的社會』。
周亮工《因樹屋書影》卷二記載了他的朋友所說的一段佛經上的故事。這個故事說:昔有鸚鵡飛集陀山,乃山中大火,鸚鵡遙見,入水濡羽,飛而灑之,天神言:『爾雖有志意,何足雲也?』對曰:『常僑居是山,不忍見耳!』天神嘉感,即為滅火。
正如楊斌檢察官初次到了江西,在周模英家鄉鄉派出所,所長得知楊斌專程從廣州來協商解決周模英家的糾紛,感動的同時,也勸她『可憐人多的是,你幫不過來的』。楊斌何嘗不知道這個世情,回答道:『我不是救世主,但是能幫一個是一個,能做一點是一點。』就是佛經上鸚鵡所說,她只是不忍心,能盡自己的一點力是一點。
事實上,楊斌何止出了一點力,之後的幫熊家(周模英的丈夫)處理完鄰裡糾紛,讓周模英的孩子來廣州自己家裡過暑假,給監獄裡的周寫信,帶周的孩子打針看病,幫助周家辦理戶口、結婚證,解決孩子上學,關心孩子的成長,這些,何止是用翅膀灑水,也是費盡心血。楊斌一個人,有家有小有工作,其業餘時間也有限,能花那麼多的精力在周模英家,絕不是一個人性的光輝所簡單概括。
盡管這個事情裡面有些體制內的身份在起作用,但這不是絕對的,也不是其他人可以『可憐的人多的是,幫不過來的』為理由來逃避、遠離這種互助仁愛的行動。現在很多人,面對殘酷的現實,都會說,沒用的。但從來不動手去試試。甚至,面對別人的行動,還會嘲弄別人愚蠢,以體現自己的精明。就算你沒有體制內的身份,你是否有行動上的付出去幫助你見到的某一個弱者?你是否會持之以恆地堅持幫助下去?你是否會花費你珍貴的時間,珍貴的人脈,而為你沒有利害關系的人去付出?
在這個事件中,雖然很多事情看上去有些破例,但是,這些破例恐怕都沒有違法違規,法律本身不外乎人性和人情,周模英和熊墨得補辦結婚證,孩子上戶口,甚至經濟適用房,恐怕都是在制度允許的范圍內。對於楊斌的幫一個是一個,當地官員雖然看慣苦難貧窮,仍會願意幫助,更多的是被楊斌感動,我們不能抹殺這些地方體制內人的真實人性,人心都是肉長的。他們能被感動,也是因為楊斌確實不容易!
人們常因為面對體制的龐大,無窮的苦難,深深地覺得自己的無力和渺小,從而埋首於做自了漢,對旁人的苦難無動於衷,對上面的指令如機械般地執行,把本來一顆顆肉做的人心,生生煉成一個個機芯。檢察官楊斌,用自己的行動,應該能感動一些機芯重新長出肉芽,抬頭看看身邊的人,看看能否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面對楊斌,真正應該覺得慚愧的,不僅僅是坐而論道的自了漢,更應是那些描繪盛世榮耀畫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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