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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聖誕節、元旦期間,境外市場進入『打折季』,消費者都希望能抓住境外購物的好時機。但從今年8月份開始實施的海關新規對入境旅客攜帶物品關稅做出了更為嚴格的規定,打算出國購物的市民要算清『關稅賬』。
趙女士每隔一兩年都要去海外掃掃打折貨,但她今年歸來時卻一反常態,非常沮喪,因為她所交的購物關稅比折扣省下來的錢還多。趙女士稱,這次去日本買了不少化妝品、服裝和皮包,也為同事捎了皮鞋、手機、照相機等,折合人民幣總價超過了1萬元,折扣加在一起便宜了3000元左右。但由於今年關稅申報極為嚴格,她繳了3000多元的稅。海外游不但沒讓趙女士享受到購物的優惠,還多花了錢。
記者在本市中貿國際旅行社等旅行社采訪時也了解到,目前正值出游購物的高峰期,不少旅行社都會在出境游線路中加入購物環節。但據旅行社工作人員介紹,由於今年海關新規的實施,游客入關時受到更嚴格的檢查,打折價與關稅比起來有些得不償失。
昨日,記者撥打天津海關『12360』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海關總署第54號公告已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等。目前海關總署公告的2010年第54號公告和2007年第25號公告詳細規定了出境購物征稅的相關事宜,市民出境游購物前應仔細閱讀。 (記者宋雪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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