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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編輯同志:
我於2008年10月在廣開二馬路天江格調底商名為『緣之秀』的美容院訂了一張3000元的美容卡,該卡是可以半價消費所有項目的。2009年5月底,我去該美容院消費時,發現該美容院已經改名『葩蕾祺』,店主已換,但美容師等服務人員還沒換。新店主稱,我的美容卡仍然可以使用。2009年5月底那次做美容時,我的美容卡內還有1033元餘額沒有消費。2010年10月13日下午,我興衝衝到美容院後,被一個美容師告知:我的美容卡如果不再續錢,餘下的1033元就不能再使用了。我覺得很突然並且不合理,希望有關部門幫助我解決一下。於 靜
附記 本報就讀者反映的問題與南開區工商局進行了聯系。南開工商分局責成有關工商所進行處理,在工商所的多次協調下,於靜與葩蕾祺美容院協商如下:於靜女士在緣之秀美容院的1033元的積分轉入葩蕾祺美容院使用,經於靜本人同意,也可轉讓他人使用,並且雙方確定了具體使用項目。於靜對此解決辦法表示滿意。記者高小妹實習生莊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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