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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拋屍現場。
12月24日,湖北鄖縣檢察院依法從快審結一起惡性殺死情婦拋屍案,涉嫌殺人的縣人大代表、鄖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鄖縣行政服務中心常務副主任李光昇被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光昇,男,46歲,漢族,大學文化,系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行政服務中心常務副主任,縣十五屆人大代表。經查,2008年底,犯罪嫌疑人李光昇在任鄖縣科協主席期間,因上級領導來檢查,時常到鄖縣博物館參觀,與時任鄖縣博物館解說員李秀麗(女,34歲)認識,後因工作關系,兩人時常聯系,李光昇與李秀麗均系鄖縣白桑關鎮人,後兩人以兄妹相稱。2009年7、8月份,犯罪嫌疑人李光昇與李秀麗發展成情人關系。今年6月份,李秀麗為達到和李光昇結婚的目的,私自將避孕環取下,導致懷孕數月。期間,李秀麗以其懷孕為由,多次向李光昇提出與其結婚或給其200萬元經濟補償,均遭到李的拒絕,為此兩人經常發生矛盾。2010年11月20日上午,李光昇駕車帶李秀麗到十堰辦事,李秀麗提出要李光昇為其買衣服,因李光昇身上錢不夠,二人再次發生爭吵。當車行至茅箭區徐家棚路段時,李秀麗用手奪方向盤,並撕抓李光昇,李光昇頓時惱羞成怒,雙手掐住李秀麗的脖子致其死亡。為了掩蓋罪行,犯罪嫌疑人李光昇從車內拿出一團電話線,將李秀麗手和腳捆住,從車後座移至後備箱。當晚李光昇在十堰和朋友吃完飯後,駕車將李秀麗屍體拉至柳陂鎮遼瓦堵河大橋,用蛇皮袋子套在李秀麗屍體頭部,將屍體和十幾塊紅磚一並裝入漁網裡,從橋中間拋入堵河中。12月8日,被害人李秀麗屍體浮出水面,被鄖縣柳陂鎮韓家洲村三組村民發現並報案。
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成立『12·8』命案偵破專案組,全力以赴開展案件偵破工作,專案組圍繞死者身份展開了大量調查,經現場勘查、錄像調取、組織辨認等工作,12月9日終於查清死者系被害人李秀麗。專案組圍繞李生前活動情況、交往人員、社會關系開展調查,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李光昇有重大作案嫌疑,並於12月10日將其抓獲。經審訊,李光昇對其殺人拋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鄖縣院偵監部門於12月11日提前介入該案,參與審訊犯罪嫌疑人,並前往發案現場協助公安固定證據,熟悉案情。該案報捕後,章海明檢察長高度重視,要求偵監部門迅速審查並指派偵監科長親自辦理此案,提審犯罪嫌疑人,加班審查案卷。12月24日,縣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專題聽取了鄖縣檢察院關於對犯罪嫌疑人李光昇批准逮捕的報告,經常委會許可後,鄖縣檢察院迅速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光昇。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