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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天津濱海新區消息,昨天,天津開發區金色陽光的房主陳大娘給本報打來電話,稱她的房子被一個號稱某外企的『金領』租客糟蹋得亂七八糟,而且現在人去屋空,無法挽回損失。
陳大娘告訴記者,自從去年起,她就一直將自己在金色陽光的房子出租給在開發區工作的曾某。雙方租房時曾立下了合約,規定承租方除了如數繳納租金、水電費以外,還要繳納4000元的家具裝修保證金。可是今年12月初,當曾某退房時,陳大娘發現屋內不少家具都已經損壞。陳大娘只好將曾某的押金扣了下來,並責令曾某將損壞的家具修復後再退還押金。可是過了幾天,陳大娘再次回到出租的房子時,發現人去屋空,不僅損壞的家具沒被修復,臥室的內牆、床墊、沙發被人為地大肆破壞。
在陳大娘家,記者看到,臥室的牆皮明顯看出被人故意踹上了幾十個腳印,靠近客廳的牆邊也被利器鑿得千瘡百孔。擺放在客廳的真皮沙發被豁開了數條大口子,冰箱的壓縮機被整個卸走,床上的被褥被煙頭燙得滿是洞眼。
陳大娘打算一紙訴狀將曾某告上法庭,可對方手機一直打不通,陳大娘又想憑合同上對方留下的公司名稱找到曾某,可是工商部門表示,曾某的公司並未在天津市工商部門登過記。『我又去了派出所核實,發現姓曾的根本不是外企公司的代表,信息顯示他是在醫院工作的。』陳大娘現在纔明白對方是用假信息簽的合同。於是找到中介公司討個說法,可是中介公司卻說,當時從曾某身份證和其他證明上並沒有看出有問題,所以中介沒有責任。
律師說法: 房客找不到中介公司有責天津濱悅律師事務所秦星律師表示,房主覺得自身利益受到損害而承租雙方又無法私下協調的情況下,訴諸法律是最直接的辦法,但陳大娘家的情況較為特殊,因為承租方身份無法確認,即便法院受理案件陳大娘勝訴的情況下,找不到責任人判決書也只能是空文。不過在這件事中,中介確實存在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簽訂租房協議前,中介公司有義務確定合同雙方的真實身份以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在陳大娘如果有確鑿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無法追回是由中介公司不負責任造成的,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的。 (記者伏波見習記者吳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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