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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民日報》12月24日報道,去年8月以來,昆明的嚴端素帶領20多名志願者利用課餘時間,為農民工子女輔導作業。然而半個月前,嚴端素卻突然收到昆明市五華區教育局的處罰決定書。此新聞一出,輿論就將炮口對准了五華區教育局。做好事還受處罰,挑戰了公眾的道德底線。
從新聞上來看,嚴端素在輔導農民工孩子的活動中,肯定是存在瑕疵的。似乎教育局的執法行為能夠站住腳。但仔細分析下來,這樣的結論並不能夠成立。
在整個執法行為中,教育局沒有考慮到農民工子女的感受。更好的選擇是,幫助志願者規范輔導行為,而不是處罰他們。尤其是在不能夠為農民工子女提供相應教育服務的前提下。
筆者的建議是,教育局應該以孩子的利益為最終出發點,什麼最符合孩子的利益,就做出什麼樣的執法行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就是一種僵化的行為,與法制精神相違背。因為不管什麼樣的法律法規,目的都是讓生活變得更好,讓社會付出的成本更低,絕不是為了處罰而處罰。望五華區教育局三思而後行!(沈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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