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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資料圖)
數天前,我方從國外回來,有朋友告訴我,周立波出事了。他禍從口出,說網絡已經成了『公共廁所』,呼吁早日實行網絡實名制,認為網絡到了需要管束和有秩序發展的時候。網民不高興,後果也嚴重:遭到口誅筆伐,聲名一落千丈。
個人以為,網絡時代,名人來去太匆匆,不是件好事。網絡也好,其他媒體也好,對周立波以及其他說過錯話,甚至做過錯事的文化名人或非文化名人,實應表現得更寬容些。
理由一:不能因言獲罪
近年來,在網絡上批評揭發腐敗分子且不懼打擊報復漸成風氣,網民立下汗馬功勞。
而今,周立波也『因言獲罪』,只是他得罪的不是官員,而是網民。如果說網民也『老虎屁股摸不得』,肯定有人會跟我犯急。但從周立波闖禍這個事情中,我還真的看不出兩者之間有什麼本質區別。
說錯話的情形有多種,有無意、隨意、大意,也有故意。但無論對哪一種,我們社會的態度往往只有一種:一個也不寬恕。缺乏寬容心態的,有官員,更有民眾。幾年前,我初到日本,看到日本電視臺新聞多是直播,播音員經常讀錯稿件,但讀錯後也不過說聲『抱歉』,改正後繼續讀,也就罷了。試想,即使在目前中國,央視的播音員要是讀錯了新聞稿,那廣大觀眾首先不答應,後果肯定很嚴重。
可以斷定,周立波寫在微博上的那些話,都是他真實意圖的表達,存在主觀故意。即使如此,『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我真誠希望伏爾泰的這句名言能成為一種網絡態度。
理由二:明星不是政府發言人
名人只是在某一方面取得些較為突出的成就,並得到社會一定程度認可的人。目前社會,日益多元分化,成名的途徑,與日俱增,致使藝術家不一定都德藝雙馨,作家不一定都是靈魂工程師。娛樂圈裡的名人,情況尤其復雜。在這種情況下,以名人各自賴以成名的技藝為核心,『給每一座山每一條河取一個溫暖的名字』,方是比較可取的態度。
我看過周立波的表演。說心裡話,他的海派清口確有獨到之處,但我卻也沒有從這表演中看出他的政策水准、理論素養、眼界心胸,乃至品德修養有多高多好。但這並不妨礙我認定他是一個高超的演員,因為他從事的,只是一種旨在娛樂大眾的通俗事業,只要有所創新,能讓觀眾開心,就算上乘。
周立波不是政府發言人,甚至不是能夠影響輿情民意的公共知識分子。換言之,在舞臺之外,他不掌握公共話語權。他在微博上寫東寫西,完全是他個人的事;你喜歡,就多看兩眼,不喜歡,完全可以不看。事情,就這麼簡單。
我前些日子寫文章,曾提到社會學有個術語叫『狄德羅效應』,指人們在擁有了一件新物品後,不斷配置與其相適應的物品,以達到心理上的平衡。我們的網絡和其他媒體,很喜歡『蜂擁而上』,塑造高大全形象。兩年前,周立波一夜躥紅後,各種褒獎,接踵而至。後某知名周刊在年終特刊『2009城市年度人物』專題中,把周立波作為上海城市精神的代表人物大加褒揚報道。其實,說出大天我也不會相信,上海城市的精神會那樣蒼白、這般膚淺。
近來,又有評論說:網友可以在網上率性撒野,但周立波這樣的明星不能隨心所欲,『因為社會公眾人物,必須謹言慎行,有著比普通人更高的道德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這哪裡是批評呀,分明是在抬舉人嘛。
理由三:寬容對待明星失誤
一般來說,名人是某一方面有較高成就的代表,應該呵護、愛護、保護。周立波說了過頭話,做了過頭事,既已主動停戰,『得饒人處且饒人』吧。個人以為,『毀人不倦』並非咱們民族的美德。
距離產生美。多數名人,只可遠觀,不宜近看,但網絡拉近了名人和網民之間的距離。叔本華曾說,『要估定人的偉大,則精神上的大和體格上的大,那法則完全相反。後者距離愈遠即愈小,前者卻見得愈大。正因為近則愈小,而且愈看見缺點和創傷。』美國社會學家戈夫曼也發現,對一個人越熟悉,就越容易輕視他。西方一些國家的軍隊中,軍官同士兵不在同一個餐廳就餐,就是為了防止相互之間過於熟悉,以至於作戰時士兵可能不服從軍官的命令。
戈夫曼還說,人生如做戲,有前臺與後臺之分。前臺是按固定方式進行表演、為觀眾規定的特定情景的舞臺部分,後臺是不讓觀眾看到的、限制觀眾和局外人進入的舞臺部分。我覺得周立波錯就錯在,沒有區分好前後臺,把沒有編輯好、排練完,並且審查過的段子拿了給網民看。
對這種不夠小心的名人,我的建議是:從久遠的塵封中,挑出一句話:『縱使周立波對我們有千個不是,也該有一個好處。忘了不是,記住好處,應是我等的態度。』(李文 原題:寬容周立波們的三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