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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商務委獲悉,汽車以舊換新政策截止時間為2010年12月31日,本市受理期限為2011年1月31日前,逾期將不再辦理。市商務委提醒申請汽車以舊換新的車主務必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實施期限本月底到期,受理申請期限為2011年1月底前。根據政策要求,申請汽車以舊換新的車主,應在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將符合條件的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並換購新車。交售報廢汽車的時間以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出具的『報廢汽車回收證明』中所標注的『交車時間』為准,購置新車的時間以新車購車發票中所標注的『開票日期』為准。已交售報廢汽車並換購新車的車主,應在2011年1月31日前,將申請材料任意遞交到本市設在中心城區、寶坻、塘沽的汽車以舊換新聯合服務窗口。超過受理期限,聯合服務窗口將不再受理申請,請廣大車主務必注意時間期限。
二是本市共設4個報廢汽車回收網點和3個聯合服務窗口。其中:
接收老舊、報廢汽車的4個回收點分別是:
1、紅橋區西青道70號,聯系電話:27326621;
2、天津市河東區小張貴莊路62號,聯系電話:84322329;
3、天津市南開區保澤道61號,聯系電話:60299591、60299592;
4、塘沽杭州道4號,聯系電話:25345778。
受理汽車以舊換新申請的3個聯合服務窗口分別是:
1、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河東區紅星路79號),聯系電話:24538169;
2、寶坻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寶坻區鈺華街118號),聯系電話:82666810;
3、塘沽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塘沽營口道734號),聯系電話:66897055。
聯合服務窗口在受理申請之後,將對申請材料進行統一審核,對於通過審核的,財政部門將於審核通過後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車主提供的銀行賬戶,車主注意查收。記者吳薇通訊員呂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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