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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至今,天津根據市場經濟規律,多次調整自來水價格,拉開各類用水差價,多水源的價格機制成為撬動節水的杠杆。
天津長期受水資源短缺影響,常規水源單一,地下水超采嚴重。為抑制地下水超采,天津市大幅度提高地下水資源費標准,逐步縮小與自來水價格的差距,用價格杠杆促使人們減少地下水使用量。天津地下水資源費從2005年的1.3?1.9元/立方米昇至2008年的1.6元?2.6元/立方米,地下水開采量從6.98億立方米降至6.25億立方米。
閆學軍說,事實表明,每次調整地下水資源費,就會相應減少開采量近10%。目前,地下水資源費標准較10年前提高了約30倍,與公共自來水價格由相差10倍左右縮小到不到2倍,有效抑制了地下水過度開采。
同時,天津實施鼓勵性價格政策。為促進再生水大規模開發利用,在全市范圍內,統一再生水管網建設配套費標准,對再生水生產用電執行單一電價,免征水資源費和公用事業附加費,對企事業單位回用的再生水免征污水處理費。目前,深處理的再生水價格對城市生活和電力用水大戶分別為1.3元和1.5元/立方米,低價切入策略對再生水利用起到了引導和鼓勵作用,新建熱電企業已通過水資源論證配置再生水達到日供25萬噸規模。
科學的水價機制,有效提高了水資源的利用效益和效率。閆學軍介紹,3年間,天津年用水量維持在22?23億立方米,用水總量得到了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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