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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濱海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濱海新區大港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煜做客人民網天津視窗(攝影:李若)
天津北方網訊 12月29日電:近日,天津濱海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濱海新區大港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煜做客基層檢察長『話爭創』系列訪談,他向人民網天津視窗介紹,這些年大港檢察院發揮檢察職能,積極妥善化解社會矛盾。
大港檢察院將矛盾化解工作前移,在批捕、公訴環節積極嘗試『刑事和解』,確立當事人中心地位,使受害方從對方的真誠道歉中找到心理平衡,從經濟賠償中得到物質損失的彌補,從而使受損的社會關系得到修復,化解積怨,促進和諧。並且制定了《刑事和解操作規程》,避免了操作的隨意性和主觀性,確保公平、合理、有序。
『近年來,從100餘起嘗試刑事和解的案件來看,案結事了,隱患消除,把不和諧因素降到最低,雙方滿意,社會和諧,較好地貫徹了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和『執法想到穩定、辦案考慮發展、監督促進和諧』的執法理念,避免簡單辦案、機械執法。最高檢、市檢察院以及檢察日報、天津日報分別對大港檢察院刑事和解工作予以宣傳推廣。』王煜介紹。
大港檢察院所辦理的『刑事和解』案例:
老馬是一名下崗職工,一家人在大港游泳館前擺了一個小地攤賺點錢。由於游泳館附近沒有廁所,只好去對面拉面館後院廁所方便。時間一長,拉面館老板不樂意了。這天,終於因為廁所使用問題雙方破口大罵,進而大打出手,一場混戰過後,老馬受了輕傷。檢察院受理此案後,發現雙方在是否參與打人的問題上發生了爭執,由於現場沒有目擊者,此案被納入『疑案』范疇。辦案人經過深入分析案情,認為該案應屬於民事案件,通過民事訴訟來解決糾紛和賠償問題。老馬一家偏不認這個理,堅持要通過刑事程序解決問題;公安機關見矛盾沒有解決,也不敢貿然撤案。這個案子就這麼僵持下來了。
怎樣纔能化解矛盾,解決問題?辦案人仔細分析了整個案情及老馬家的實際情況,決定從兩個方面入手:其一,安撫被害人情緒,在此基礎上講道理、講法律;其二,解決被害人實際困難,考慮到被害人經濟困難,為被害人免費請律師、爭取緩交訴訟費,積極促進該案出『刑』入『民』。為了做好這兩點,他們反反復復找被害人做工作,並積極幫助被害人鋪平了民事訴訟之路。公安機關於去年8月份撤回此案,該案雙方當事人最終以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了糾紛、化解了矛盾。法院判處被告人鄭某、何某賠償馬某經濟損失3200元,並當庭賠禮道歉。當二人的手握在一起,鄭某誠摯地說:『馬大哥,我錯了,我對不住您啊!』老馬感慨道:『我也有不對的地方。這3200塊錢啊,我只要3000。』鄭某打趣道:『要不咱哥倆用這200塊錢請咱檢察官一頓』二人哈哈一笑,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