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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思本官方畫像 |
情況再度惡化
英國人對這支艦隊是全力支持的,自英國議會在立法方面放行之後,艦隊的組建工作飛速進展,英國軍方不惜將最先進的艦艇賣給中國政府。負責采購和組建的大清國總稅務司、英國人李泰國,看中了英國海軍上校阿思本,此人在軍界以北極探險而著名,並曾經親自參與過兩次鴉片戰爭,是大清人民的老對手了,對中國相當熟悉。李泰國代表中國政府,正式聘請阿思本擔任這支艦隊的司令,任期四年,並且簽訂了一份共有13款內容的協議。
在『李-阿協議』中,明確約定,阿思本作為艦隊司令,只服從由李泰國轉達的中國皇帝的諭旨,而且李泰國對於不合理的諭旨還可以拒絕轉達。這一明顯侵犯中國主權的條款,實際上將艦隊變成了李泰國的私人武裝,這成為日後爭議的焦點。
有意思的是,李泰國和阿思本兩人,在這份日後頗多爭議並導致艦隊計劃流產的協議後,加了不少注解,詳細解釋他們設立這些條文的考慮,但這些注解似乎沒有得到中國歷史學界的足夠重視。
其中第一條注解明確說明:『我們不得不與善於欺騙和背信的亞洲人打交道,他們會隨時以眼前利益和自己的觀點進行修正。我們畢竟給他們提供的是實質的軍事援助,必須防止這種援助被濫用,給我們自己及大英帝國中我們的支持者帶來丑聞。我們要保證女王樞密院所給予我們的巨大權力和責任,不至於被我們自己、我們的繼任者乃至中國政府所濫用。』
從這一注解可看到,李泰國在作為中國政府的代表與作為大英帝國的臣民兩種身份之間,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後者。這樣的身份衝突,也是他一直找不准自己定位的原因。而依照這一注解,整個艦隊計劃似乎不是中國的政府采購行為,而更像是英國的一個政府援助項目。
當李、阿兩人在倫敦沈浸於千秋偉業的大夢時,中國的形勢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因清軍圍攻南京(太平天國的『天京』)日急,太平天國最驍勇的忠王李秀成率大軍回救首都,上海之圍遂解,李鴻章所部淮軍在英法軍、『常勝軍』配合下,收復嘉定。軍事態勢對太平天國越來越不利,恭親王已經完全不需要依賴阿思本艦隊來實現軍事救急。
李泰國會同阿思本制定了將艦隊分階段開往中國的計劃後,就攜眷趕回了上海,與代理其職位的赫德見面,然後一同趕往北京,覲見恭親王。
恭親王給了興衝衝的李泰國兜頭一瓢涼水:中國政府拒絕接受李-阿協議,艦隊必須接受身處前線的地方督撫的節制,纔能保證其在戰場上發揮作用。李泰國堅持艦隊只能接受中央政府的直接指揮,他的觀點得到了英國公使卜魯斯的堅定贊同。雙方形成了僵局,多次聯席會議均不歡而散。
卜魯斯於6月16日致函恭親王,要求中央政府必須將關稅和指揮權抓在手中,以保證艦隊的運轉費用和軍餉及不受地方當局節制。
恭親王則毫不客氣地回信指出:是否准許英國軍官為中國效勞,當然是英國公使的職權范圍,不同意就拉倒;但如果同意,則英國軍官由誰指揮、餉銀從何開支,這就是親王的權力范圍,不用英國人瞎操心。
其時,卜魯斯處境相當尷尬,因為戈登率領的『常勝軍』就是由地方政府節制的,如果也要『堅持原則』,則戈登等軍官就必須離開『常勝軍』,赫德認為這將成為英國遠東政策的噩夢。
經過幾輪辯論,最終雙方同意在阿思本之上設立一位中國『總統』(總司令),由曾、李推薦人選;而阿思本則擔任『幫同總統』(副總司令)。雙方達成了五條協議,對艦隊的維持費用等做了詳細安排。
阿思本的到來卻令情況再度惡化。
阿思本艦隊的第一批艦艇於8月1日到達長江口,阿思本本人則率領第二批於9月上旬到達,最後一批艦艇在10月6日進入中國港口。
阿思本到華後,在上海逗留了幾天。據他後來所寫的備忘錄,當時李鴻章在上海大挖他的牆腳,其代理人積極游說阿思本艦隊官兵,承諾更高的薪水,甚至可以將第一筆報酬先打入這些官兵的英國銀行賬戶。阿思本在備忘錄中對這樣的『中國特色』大吃一驚,隨即開除了牽涉其中的14名官兵。這加劇了他對李鴻章的不信任感。
阿思本於9月25日到達北京,獲悉了李泰國此前與總理衙門達成的五條協議,勃然大怒,他認為這不僅與此前的協議大相徑庭,而且海軍艦隊要聽命地方政府,這是大忌,『如果這就是中國特色,難怪他們無論陸戰和海戰都要打敗仗了』。他認為,此前所簽的官兵僱傭協議,前提就是他必須作為艦隊司令,如果另設中國統帥,那這些合同就全部無效了。
隨後,阿思本將自己對李鴻章的怨憤都發泄出來,『李鴻章是個能乾的中國人,但也是個不守規矩的人,他的行為就是想削弱我的權力,然後可以更好地駕馭我或拋開我,就像他對其他歐洲軍官一樣』。他認為,自己的使命是傳播西方文明,推進全人類的商業利益,如果聽命於李鴻章,這些從英國海軍中精挑細選出來的將士,就和被李鴻章招安而來的海盜們沒有區別了,『聯合艦隊就會從蒙上帝賜福的艦隊,墮落到被中國人民和在華歐洲人詛咒的地步』。他毫不隱諱地寫道:『我如果在這問題上軟弱,就會如戈登那樣被李鴻章玩弄。』
強悍的阿思本和李泰國兩人聯手,與恭親王及總理衙門之間的衝突日益激烈,而唯一能在其間回旋的赫?,則又已經南下上海,出任他的『上海稅務司兼管長江口及寧波關務』。
在沒有赫德斡旋的情況下,只經過3天的激烈辯論,阿思本就直接給恭親王寫信,指責恭親王的決定『直接違反我和李泰國先生的正式協定……我到中國來是為皇帝效勞……而不是僅僅充當地方當局的僕人……中國總理衙門認為「恭親王所議之辦法系中國的常理」,對此,我的答復是,我以及我的追隨者到這裡來,不是為了使我們習慣於中國水兵或士兵所受的通常待遇,也不是為了幫助他們在對待歐洲僱員或一般歐洲人方面執行一項倒退的政策』。
其後三周,李泰國和阿思本在總理衙門『誘騙、爭論和咆哮』,恭親王均未露面。
10月15日,作為『客卿』的阿思本居然向恭親王發出了『最後通牒』,限48小時內批准他和李泰國的協議,否則他就立即解散艦隊。在這封『最後通牒』中,他辯護說自己和李泰國的一切言行均嚴格執行了恭親王最早的指令,抱怨中國政府沒有遵守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