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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濱海訊(記者張檬通訊員蘇偉)一犯罪嫌疑人用租來的汽車作抵押,先後騙取多人錢財達500餘萬元,供其個人揮霍。該犯罪嫌疑人現已被批捕。
被害人張某稱,自今年7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趙某先後以各種名義向其借走人民幣394000元。其間,趙某並未給張某寫借條,而是將13輛汽車抵押給張某。後趙某又以各種理由先後從張某處將所抵押的7輛車開走。張某要求趙某還錢時,趙某稱其做生意賠了,沒錢還給張某。此後張某發現趙某抵押給他的汽車手續都是假的,這些車輛並非趙某所有,而是她租來的。張某隨即報案。
經查,趙某先後在多家汽車租賃公司租賃汽車十餘輛,均未返還。而被趙某以各種理由騙取錢財的被害人達十餘人,騙取金額達500餘萬元。
犯罪嫌疑人趙某供稱,自2008年起因做生意賠了錢,然後借高利貸進行還賬,從此陷入支付高額利息的循環借款當中。趙某以各種理由,用租賃的車輛、他人的房產等為抵押借款達500餘萬元,其中部分用於支付利息,其餘用於個人揮霍。
據悉,犯罪嫌疑人趙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被害人借款500餘萬元用於償還債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涉嫌詐騙罪。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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