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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合肥晚報報道,長時間加班之後,安徽省定遠縣一家銀行職員曹軍突然昏倒,後被確診為腦乾出血,苦橕7天後宣告不治。在料理完丈夫的後事後,曹軍遺孀李女士又接到另外一個壞消息:盡管是在加班時倒下的,但丈夫卻不能認定為工傷,原因是『國家有規定,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纔算工傷』。日前,李女士向記者訴說此事時,認為『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纔算工傷』的規定太不人道。
因公殉職卻不能認定工傷
曹軍生前是定遠縣農發行職工。2009年4月16日,曹軍加班。20時許,其妻李女士接到丈夫同事的電話,說曹軍突然昏迷。到醫院後,李女士被告知,丈夫被診斷為腦乾出血,存活的希望只能以分秒來計算。
深度昏迷的曹軍只能靠呼吸機維持生命。4月23日,苦苦支橕7天後,44歲的曹軍停止了呼吸。
曹軍去世後,生前所在單位及時給予李女士慰問。李女士說,追悼會上也提到丈夫是『因公殉職』。可李女士填完工傷認定申請表,准備請丈夫單位加蓋公章時,卻遭拒絕,單位稱『國家有規定,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纔算工傷』。
專家視點這道坎應有彈性
據了解,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纔能視為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李女士說,如果不是靠呼吸機支橕,丈夫當時就可以宣告不治。就在搶救超過48小時前,主治醫生還曾委婉地向她提到工傷認定標准,並說曹軍醫治無望,『除非有奇跡出現』。醫生的話讓李女士陷入痛苦抉擇,救還是不救?李女士還是選擇繼續治療,『不能認定工傷,就因為他多橕了5天?』
對於48小時限制,早有法律界專家提出質疑,一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表示,這樣的規定有點荒唐,不知道48小時是依據什麼制定的。他說:『工傷的本意是對工人在工作期間受到的傷害進行賠償。按這種規定,48小時內人死了算工傷,48小時以外人死了就不算工傷,這太荒唐了。』由於每個人受傷原因不同、癥狀不同,身體狀況也存在差異,因此48小時並不應該作為一般因工死亡的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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