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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門修訂的公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正部級官員用車不高於35萬元,比此前下降多達10萬元(12月28日《中國經濟周刊》)。
以前的車改邏輯,基本上采取的是自下而上。先揀軟柿子捏,遇著矛盾繞著走,把最硬的骨頭留到最後,改革對象基本都停留在處級以下這個較低的行政層次上。
上級以行政威權對下級的公車利益進行改革,讓下級放棄部分利益,行動起來當然比較容易。但是,這種改革最大的弊端就是:缺乏執行力。為什麼?示范作用,上行下效,大官的利益沒受到觸動,仍像以前那樣坐著豪華專車,失去公車的下級當然不甘心,就會在待遇上效仿上級。坐著豪華專車的大官當然是不好意思嚴懲向其學習的小官的。於是,上行下效中很容易形成一種默契,一番折騰後,一切又回到了改革以前的狀況,自下而上的改革於是就流產了。
在既有體制下,取消部級官員的專車不太現實,讓廳局級官員開私車上下班也不太現實,可是,讓這些高級官員放棄部門利益,降低專車的標准,還是比較現實的。為了讓陷入停滯的公車改革重新啟動,高級官員有必要做出示范。總去改別人,拿低級官員開刀,而上級官員的利益絲毫不受觸動,改革只會走進『反反復復重回原點』的死胡同。高級官員改了,作了示范,下面就沒有理由不改了。上級官員主動改了,也會有底氣去監督和推動下面去改。(北京曹 林)原題:『正部級』帶頭降公車標准『自上而下』的車改邏輯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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