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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濱海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濱海新區大港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煜做客人民網天津視窗(攝影:李若)
天津北方網訊 12月29日電:據悉,近年來,大港檢察工作最具創新性的工作當屬規范化管理機制試點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天津市檢察院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對此,天津濱海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濱海新區大港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煜在做客基層檢察長『話爭創』系列訪談時反復提及。
王煜介紹,2007年大港檢察院新班子成立後,就提出了建立規范化管理體系的構想,並圍繞這個課題進行了一年多的調研論證,最終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市檢察院的支持下,決定啟動規范化管理機制的試點工作,主要基於三方面考慮:
『首先,基於檢察工作的科學可持續發展。』他說,檢察工作要服務保障好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首先自身要堅持科學發展,實行科學管理是保證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大港檢察院的規范化管理機制是按照國際標准化組織ISO9000族標准和我國GB/T19001-2000標准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的《人民檢察院規范化建設指導標准》的要求,同時結合大港檢察院工作實際建立的。與以往管理的最大區別就在於它的科學性和系統性,它是按照國際質量管理的標准建立的一個環環相扣、互為關聯、自成體系,可以自我糾正、自我完善、自我發展、持續改進的一整套的管理體系。它強調的是對過程的控制,也就是做到事事有人管、項項有記錄,件件有考核,並且通過對工作記錄和相關數據進行分析判斷達到科學決策和持續改進的目的。
王煜進一步闡述:『基於大勢所趨,先行先試。2005年,中政委就提出要在全國政法機關逐步進行績效評價,隨後,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展了規范化建設的試點工作。到目前為止,試點院已經發展到了近百家。』
他說,執法規范化、隊伍專業化、管理科學化和保障現代化是檢察工作的發展方向、大勢所趨。濱海新區的核心是改革創新,特點是先行先試,目標是爭創一流,這就要求大港檢察院必須進一步拓展視野和思路,改革觀念和做法,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善於把握大勢、敢於先行先試,勇於探索實踐。
三是基於有效解決制約檢察工作發展的瓶頸問題。新一屆領導班子成立後,對大港檢察院的實際狀況進行了客觀的分析,盡管大港檢察院取得過不少成績和榮譽,但與上級的要求、群眾的期盼相比,與其他先進檢察院相比,我們還有很多差距和不足,特別是基礎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首先是管理缺乏系統性,管理方式過於粗放,不注重細節,往往是頭痛治頭,腳痛治腳,主觀隨意性大,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的管理體系。其次是管理方法不科學,造成了崗位職責不明,管理低效,個別乾警消極散漫,影響了多數乾警積極性的發揮;再次是管理缺乏長期規劃,不能形成全院乾警對未來發展的共識和共為,導致同樣的問題重復出現。很多問題的出現根源都在於管理不到位。
王煜表示,大港檢察院07年提出了『規范管理抓基礎,強化監督護公正,服務新區促和諧,爭先進位求發展』的工作思路,把規范化管理放在突出位置來抓,通過狠抓規范化管理,進一步規范乾警的執法活動和執法行為,增強檢察機關執法的嚴肅性和檢察人員的組織紀律性,以管理水平的提高帶動執法水平的提高,更好地履行各項法律監督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