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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警方認定:浙江樂清蒲岐『12.25』案件排除『謀殺』可能,此為交通肇事案件。
12月25日浙江省溫州樂清市蒲岐鎮寨橋村發生一起工程車壓死『上訪人士』、原村委會主任錢雲會的『12·25』死亡事件,它引起全國各媒體、網絡及社會的高度關注,相關的信息堪稱海量。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2月29日記者發稿時,『天涯社區』、人民網『強國論壇』以及溫州當地網站『703804』等主要論壇的訪問量高達上億人次,微博的關注、瀏覽量也是超億人數次,網評網議高達數百萬條。社會各界及網友關注、討論的焦點是,事件的性質是交通事故還是謀殺案。
12月27日下午,樂清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認定這是一起交通事故。由此再次遭致社會群眾及網民的質疑。
溫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社會、網絡輿情,溫州市市委連夜(28日凌晨1點)召開市委緊急會議,聽取匯報,研究處理方案,作出四條處理決定,主要內容是由溫州市公安局直接介入調查處理,按刑事命案和交通事故兩套程序分別展開調查、偵查。調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在第一時間向公眾公布,接受媒體及社會的監督。
12月28日晚,溫州市公安局向媒體發布第一條調查信息:根據對現場車輛、碾車泥地、死者拖痕、肇事者供述、死者雨傘等勘查和調查情況看,目前未發現有謀殺動機和跡象的證據。
針對網友提出的『村頭攝像監控線路被掐斷、人為導致不記錄』的質疑,在新聞發布會上,中國移動公司樂清市分公司人介紹,事故發生時,該村頭的監控當時尚處於調試階段,信息只能瀏覽不能存儲。事發近4個小時後,『錄像存儲成功』。
12月29日晚10點半許,溫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報告調查結論:經過溫州市公安局深入、縝密的調查,案件事實已經查清,證據已經固定。樂清蒲岐『12.25』案件排除『謀殺』可能,認定為交通肇事案件。
警方表示,從刑事命案方面偵查,警方主要一是審查嫌疑人供述的真實性、他與死者是否有利害關系,從而排除了其主觀故意的可能。二是對目擊證人錢成宇和網民提出的『第二目擊證人』黃迪燕進行了詢問,確定並無『謀殺』行為被直接目擊。三是根據現場勘查,現場留有明顯的車輛剎車痕跡、屍體拖痕、人車碰撞痕跡,與被人強行壓住碾壓的行為不符。
溫州市警方介紹,認定此案為交通肇事案件的依據是:2010年12月25日上午,費良玉駕駛皖K5B323號大貨車從虹橋灣底村運送石料前往臨港開發區圍墾工地,9時45分許,途經虹南大道蒲歧鎮寨橋村(村口)地段時,遇行人錢雲會在車前方道路右側向左橫穿,費玉良左駕方向並剎車避讓不及,車頭左側碰倒錢雲會,左前輪碾壓其胸頸部,致其當場死亡。該車超載282%,經溫州長順機動車司法鑒定事務所鑒定:肇事車輛行車制動原裝載測試制動性能差。經查,費玉良屬無證駕駛,現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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