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7•30』爆炸案,制造長沙芙蓉區國稅局東屯渡分局大樓爆炸案,造成4死20傷的被告人劉贅衡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瀟湘晨報滾動新聞通訊員了解到,被告人李孝、劉檢犯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