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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撤銷面粉增白劑擬設一年過渡期』引起熱議。昨日,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向本報回應稱,食品添加劑在限量內使用如有安全問題,衛生部會對其立即撤銷,但按標准使用面粉增白劑不會對人體產生危害,所以,擬設置合理的過渡期限是必要的。
設過渡期限符合世貿規則今日,衛生部監督局將結束對撤銷在面粉中添加過氧化苯甲?(俗稱面粉增白劑)征求意見。在征求意見稿中,擬對取消添加面粉增白劑設置一年過渡期。
上述負責人對此解釋稱,有的消費者提出要取消一年過渡期的要求,理由是過氧化苯甲?限量使用對人體有害。但是按照限量添加面粉增白劑,不會對人體造成安全問題,所以,撤銷面粉增白劑與撤銷有安全問題的添加劑是不一樣的。
『從目前情況看,設置合理的過渡期限是合理和必要的,也符合世貿規則。』該負責人說,在研究設置過渡期限中,征求了各方面意見,大家同意給予合理的過渡期限,因為政策出臺,還需要配套的監管等一系列措施的銜接。
衛生部將考慮各方意見『從消費者角度,不願意接受含有過氧化苯甲?的面粉,意見比較統一;反映意見的面粉企業,則建議不取消;但過氧化苯甲?生產企業則反對取消。』上述負責人說。
他表示,衛生部重視聽取社會意見,正在會同有關監管和行業主管部門,認真研究各方面意見。
同時,他也表示,不僅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時也要向WTO成員通報。對於設置過渡期限問題,將充分考慮社會各方提出的意見,以及監管措施的實施要求,調整和完善過渡期限,確保撤銷工作順利實施。
近日,方舟子在媒體發表評論稱,食品添加劑長久以來已被妖魔化,人們巴不得什麼食品都是『純天然』。其表示,動物實驗未發現過氧化苯甲?對生殖、發育有不良影響,也沒有證據能表明它是致癌物。國內有專家稱長期服用過氧化苯甲?『會造成苯慢性中毒』,並沒有科學文獻支持這種說法。
- 回顧●1986年
過氧化苯甲?列入《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准》。
●2001年10月
中國糧食行業協會、中國糧油學會聯合65家大型面粉加工企業,聯名遞交『關於修改《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准》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劑』的建議。
●2010年7月
衛生部辦公廳對全國政協提案答復中提到,全國食品添加劑標准委員會已審查同意注銷過氧化苯甲?。
●2010年9月
在《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征求意見稿)中,『面粉增白劑』依然被列入面粉處理劑。
●2010年12月
衛生部監督局網站發布征求意見公告稿,擬從明年12月起禁用面粉增白劑。
- 焦點 面粉增白劑安全嗎? 回應:限量內使用不會對人體產生危害過氧化苯甲?,俗稱面粉增白劑,是一種粉末狀固體,主要用於各種單體樹脂合成的引發劑、化妝品助劑、橡膠硫化劑等。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准,也可以作為面粉處理劑、漂白劑使用,添加限量為每公斤0.06克。
上述負責人稱,按照批准的使用限量和使用范圍,面粉增白劑不會對人體產生危害。其表示,該結論有充足的科研數據,並且是經過了世界衛生組織(WHO)和聯合國糧農組織(FAO)聯合專家組評估後得出的結論,現在除歐盟外,大多數國家均允許使用,使用量還高於我國現行的允許使用量。
記者長期關注此事中也發現,主張取消面粉增白劑的專家,普遍認為盡管面粉增白劑未被發現有急性毒害,但加在面粉中長期食用未必是件好事。其還原產物苯甲酸要在肝髒內解毒,勢必加重肝髒負擔,對肝功能障礙者的損害,有可能成為導致肝癌的疊加因素。
撤銷為何爭論十年? 回應:此前無法因『無必要性』撤銷食品添加劑很多網友認為,對撤銷面粉增白劑征求意見,是多此一舉,應該直接撤銷。
可記者發現,撤銷一種食品添加劑,有嚴格程序。根據衛生部今年公布實施的《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食品添加劑只有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並且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纔可以使用,『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上述負責人稱,如果食品添加劑有安全性問題,衛生部會立即作出撤銷的決定。但是按現行標准規定使用,過氧化苯甲?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所以本次擬撤銷的理由是,因為面粉生產工藝中已不再需要過氧化苯甲?,也就是說,技術上已經沒有必要性。
既然已無使用的必要,為何撤銷還要經歷十年的爭論?該負責人解釋說,在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實施前,原《食品衛生法》中並沒有『工藝必要性』的規定,所以,無法因為一種添加劑因沒有『工藝必要性』而撤銷。『現行食品安全法彌補了這個空白,並且與國際上的普遍做法相一致。』(記者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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