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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12月31日電:記者從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獲悉,《公安派出所『六小』單位消防安全檢查指南》(下稱《指南》)昨日(30日)出臺,指導公安派出所對小加工、小餐飲、小旅館、小倉儲、小娛樂、小商店等『六小』單位開展消防監督檢查。
《指南》明確了檢查的重點內容,包括建築是否依法經過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公眾聚焦場所是否依法經過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消防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暢通;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設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是否定期組織維護保養;公眾聚焦場所是否違章采用可燃裝修等。
在對『六小』單位實施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被檢查單位的建築未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備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眾聚焦場所未依法通過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擅自使用、營業的;以及不屬於由公安派出所責令依法改正范圍的消防違法行為,應在檢查記錄上注明,並在檢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移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處理。(記者馮琳通訊員李建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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