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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昨日結束,半個月的時間裡有上萬人參與。
作為立法史上首個兩次公開征求意見的立法項目,征收條例在今年1月29日由國務院法制辦首次公開征求意見,是次共征集到65601條建議。
時隔近11個月後,法制辦將經過反復論證修改後的二次征求意見稿於12月15日再次全文公開征求意見,此次征求意見稿公布的同時,附有詳細的草案說明,對第一次征求意見中意見比較集中的問題進行分析,結合二次征求意見稿的修改內容對比較集中的意見給予回應。
二次征求意見稿公開後,不少人質疑該草案較一稿有所退步,比如『公共利益』的界定、刪去了『危舊房改造需90%的被征收人同意』的條款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孫憲忠一直參與拆遷條例的修改工作,他認為二次征求意見稿有進步。『公共利益』的界定是否完善還值得討論,很難確定什麼是『公益』、什麼是『私益』,但明確了『公共利益』就是限制政府,而不是約束企業和私法上的人。比如舊城改造,『公共利益』的基本含義就是,政府不能從這個行為中賺錢。
此外,對於刪掉了『90%』的規定,孫憲忠分析,『90%』的規定從法理上是講不通的,這是試圖用一個民眾契約性質的東西去追求消滅別人權利的結果,但『90%』的人和『10%』的人都是平等的主體,怎麼能用一個協議消滅別人的權利呢?『你想想你要是那10%會怎樣?』
截至昨日24時,已有10426人通過法制辦草案意見征集系統提交意見。
-新聞觀察
征收制度定型得打持久戰
由於涉及土地財政、城鄉規劃、地方民主建設、司法改革等,不能期望畢其功於一役,要有一個持久戰的准備,這個條例只是攻下的一個橋頭堡,可以當做制度轉型過程中的一個登陸點。
在過去的一年中,征收條例兩度公開征集民意,公眾參與立法的熱情高漲,不過亦有學者開始反思這個條例究竟能夠承載多少期待。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薛剛凌坦言,征收條例涉及的利益太多元化——城市發展的利益、地方政府的利益、被拆遷人的利益、公眾利益,達到平衡就有難度,不能簡單地處理。她呼吁理性參與,要認識到權利與權利的妥協與共存。
薛剛凌分析,目前少有可行性研究,只有價值判斷和對錯判斷。比如,對拆遷現狀的判斷,大家缺乏共識,這與基礎工作不紮實有關,她認為政府必須要有一套基本數據,哪些拆遷是政府侵害民眾權益?哪些是少數民眾不講理?『否則大家各說各的,誰也說不服誰。』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沈巋認為,舊條例給人們造成了物質和精神上的影響,新條例被視為一種新制度,希望能解決舊條例情況下產生的所有問題。
他舉例,在二次征求意見稿公布後,出現了很多擔心和懷疑,對地方人大能夠發揮多大作用持懷疑態度,懷疑法院與行政機關是否會沆瀣一氣。再者,將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辦法交給政府,地方政府會如何認定與處理。『這都是過去舊制度下對政府的懷疑。』
沈巋直言,不能對條例期望太大,這不是一個月兩個月、一年兩年能有徹底改變的問題。要徹底改變,樂觀地看至少要有五年的時間纔能實現不動產征收制度的定型,甚至更長時間。由於涉及土地財政、城鄉規劃、地方民主建設、司法改革等,『不能期望畢其功於一役,要有一個持久戰的准備,這個條例只是攻下的一個橋頭堡,可以當做制度轉型過程中的一個登陸點。』
面對持續的難以調和的分歧,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孫憲忠也提到另外一個原因,網上很多人說最好的做法是不拆,這就偏激了。『為什麼不拆遷不行呢?尤其是老工業區、老工礦城市,他們過去給國家做貢獻很大,工人都是低工資,現在都老了,靠過去積攢的錢買房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必須要走城市危房改造、社會保障的路子,不能否定拆遷。』
沈巋認為,在立法公開征求意見的過程中,各個利益主體從各自的角度發出自己的聲音是值得鼓勵的,關鍵是看決策層要做一個怎樣的決策,在決策過程中要協調各方利益,做一個『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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