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資料圖:原郴州市市委副書記曾錦春案二審開庭。
12月30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2008年11月20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曾錦春死刑。(12月30日新華網)
與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一樣,被當地民眾稱為『曾礦長』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被判處並執行死刑,為其猖狂的腐敗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筆者以為,在拍手稱快之餘,我們所應思索的有太多太多。他們曾經所作所為所導致結局的警示價值不容低估。
其一,官員應慎交友。因交友不慎而走向腐敗的官員不勝枚舉,曾錦春的腐敗同樣與交友有關。實踐證明,官員的落馬和腐敗無一不與身邊的『壞朋友』有關。曾錦春身邊的人,除了有求於他的下屬,就是相互勾結牟私的礦產商。在這樣的一個圈子裡,所謂的『狼狽為奸』並不誇張,『近墨色黑』或也比較貼切。一個個滑向腐敗的官員,或有自身腐化的原因,但恐怕也免不了『壞朋友』和圈子的感染。這是值得官員警醒的一個方面。
其二,官員應『慎用權』。權力是把『雙刃劍』,用得好為國為民,用不好就會傷民害己。曾錦春在任時個人欲望無限膨脹,把權力當作牟私工具,只手遮天,民眾利益置於何處?這樣的官員又焉有不敗?
其三,官員應『勤為民』。勤儉又勤勉的官員,一心撲在工作、百姓身上,當然就沒精力『花』到『二奶』身上,更不會整天挖空心思琢磨撈錢腐敗。所以,『勤』是為政的基礎之一。
其四,官員應『多自省』。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做人如此,做官更當如此。等到了深淵門口,纔想起當初的不該,則悔之晚矣!
官員們,請多一些自省,多一些對如何運用手中公權力的反思,多想一想貪腐可能造成的下場,或將成為懸崖勒馬時的一根『安全繩』。畢曉哲(職員)原題:『巨貪』曾錦春被正法的再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