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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去李家,羅開友問『21年前,為啥陷害我?』
《雷波『趙作海』20年尋妻洗冤》追蹤
昨日,元旦。
四川涼山州雷波縣,早上飄了幾點小雨,中午放晴,花花太陽下,讓人犯困。
不過,有一個人不會犯困,那就是羅開友。
昨天下午,羅開友去了一趟李培香家,找李培香的母親趙蓮芳,問一句:『21年前,你們為啥要陷害我?』
三天前,羅開友與雷波縣公安局達成賠償協議,獲得了16萬元國家賠償。警方還承諾將解決他的工作問題。不過,羅開友稱,他不會放棄追究李家人法律責任。『今天元旦登門,就是我向李家人追責,邁出的第一步。』
獲賠16萬『這個賠償金我基本滿意!』
2010年12月28日,渡口鄉中心校,雷波警方為羅開友等人召開了『正名』群眾大會。會後,雷波警方約請了羅開友、羅天元、羅開強、沈修元4人,溝通國家賠償問題,溝通會進行了5個小時。
當晚,羅天元、羅開強、沈修元3人,同意每人10萬元賠償標准。不過,羅開友卻認為,為尋找李培香,他花費了上百萬元,警方給出的賠償標准,對他個人來說,顯得有點少,由此,他表示『要再想想』。
經兩天時間考慮,12月30日,羅開友再次與雷波縣公安局協商國家賠償。協商會在雷波縣委政法委進行,縣政法委書記苦衛東主持。最終,雙方達成16萬元的賠償協議。
羅開友告訴記者,16萬元賠償款構成分3個部分。第一部分,被收審21個月,依據國家統計局2009年度公布的職工平均日工資標准125.43元,乘以被羈押天數603天,共計7.5萬餘元;第二部分,羅開友找到李培香獎勵3萬元;另再給5.5萬元作為精神撫慰金。新的賠償金額提出後,羅開友沒有提出任何異議,並在《刑事賠償決定書》上簽了字。
『16萬元,這個賠償金額,我基本滿意。』羅開友說,協商會上,他提出,自己蒙冤身陷『殺妻案』,其母親和妹妹的身心也受到傷害,因此也應獲得賠償。過去20年,他為尋找李培香,花費百萬元,希望警方給予適當考慮。
雷波縣公安局局長葉建華正面回應了羅開友提出的異議。葉建華表示,第一次協商國家賠償標准時,已考慮到羅開友的特殊情況,賠償金便高於其他3人,但羅開友母親被打致殘,羅開友尋找李培香的花費,不屬於此次國家賠償的范圍。
據羅開友介紹,12月30日下午,羅開友、羅天元、羅開強、沈修元4人出具現金收據,總計46萬元的賠償金全部發放到位。
拜訪李家『不會放棄追究李家責任!』
國家賠償已全額到位,工作問題正在落實,安排在哪個單位,他暫未考慮。從蒙冤到找回清白,羅開友冤案似乎應該塵埃落定。
但在羅開友心中,卻有一個結未解開:21年前,李家人為啥要陷害他。
羅開友稱,他不會放棄追究李培香家人的責任。不管李培香與無名女屍是否有直接關系,李家人一定要承擔相應責任,因為21年前,李培香親屬打砸他家的事情,不能不了了之。
昨天是元旦節,和家人吃完午飯後,羅開友出門了。『我去渡口鄉,去李培香家一趟,我想親口問問李培香母親趙蓮芳:「21年前,你們為啥要陷害我?」這是我向李家追責邁出的第一步。』
經近兩個小時山路顛簸,羅開友來到李培香家。不過,李家無人在家,羅開友吃了一個『閉門羹』。想問的話沒問出來,羅開友只好乘車返回雷波縣城。
『不能當面問,我是不會放棄的。』羅開友表示,目前,雷波警方正在調查21年前事發經過,警方公布事實真相後,他將通過律師,進一步追究涉及人員的責任。
□新聞背景
1989年1月15日,雷波縣居民羅開友與妻子李培香發生口角和抓扯,李培香隨後失蹤。
1989年1月31日,雷波縣金沙江邊發現一具女屍。李培香家人指認,死者系李培香。
1989年2月,雷波縣公安局對羅開友等四人收容審查。此間,公安機關對女屍進行了骨齡鑒定,發現與李培香年齡不符。
1990年9月,警方解除對羅
開友等人的收容審查。
2010年12月13日,『李芳』現身天津,承認自己是李培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