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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廣州1月2日專電(記者烏夢達梁志瑋)廣州市物價局發布消息,自2011年1月1日零時起,廣州車用LPG零售價格由每昇3.63元調整至4.5元,出租車燃油附加費由1元每車次調整為2元。
廣州市物價局表示,附加費增加的原因是由於近期國內和國際市場液化石油氣價格均出現顯著上漲,而從去年8月份至今,廣州市場的車用LPG零售價格一直維持在每昇3.63元,如不上調零售價,公交和出租車行業的供氣將難以保障。
根據廣州市物價局調查,此次出租車燃油附加費上調之後,將會給出租車司機每天增加50元每車的收入,基本可以抵消LPG價格上漲給出租車司機收入帶來的影響。一位姓肖的出租車司機表示,雖然燃油附加費上漲,但是錢到不了自己的兜裡,『左手收錢,右手又還給加油站了』。
一些市民認為,燃油附加費翻倍相當於出租車基礎裡程收費又增加,短途乘出租車不太劃算了。
廣州市物價局表示,此次調高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標准是臨時性措施,當車用LPG零售價格回落到3.63元/昇以下時,燃油附加費將恢復為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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