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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1月05日訊
據青年時報報道元旦假期最後一天,市民馮小姐卻碰到一件讓她覺得莫名其妙的事情。在同一天內,她分別在景區和下城區朝暉附近違章停車後受到的『待遇』卻不一樣:在景區卻被攝像頭直接攝入,而在朝暉附近卻收到了一條交警『溫馨提醒』,讓其趕緊離開違停區,否則進行攝像頭攝入。
『我當時也確實是違章停車了,但是為什麼我在兩個地方碰到的情況會這麼不一樣?』馮小姐說,『同樣是違停,一個還用短信來提醒我,另外一個卻直接抄牌了。難道同樣一個交警系統,對待違章停車還有不一樣的處理辦法嗎?』
事件
同一天兩個地方
違停後待遇不同
『3日那天,我去淨慈寺接一個朋友,當時在路邊停了十多分鍾,朋友上車以後我就駛離了。』馮小姐說,『但是在晚上5點多的時候,我就接到了交警的短信,說我上午在淨慈寺附近有違停行為。可是我最想不通的是,下午我同樣有一個違停行為,卻接到了交警的提醒短信。』
馮小姐告訴記者,3日下午,她在施家橋附近讓老公下車去買東西,而自己在車內等待,等待過程中便收到了交警的提醒短信:『您的車輛正停在禁止停車路段,嚴重影響了正常車輛與行人通行,請即刻駛離,否則將被非現場執法拍攝。』
馮小姐很想不通,同樣一種交通違法行為,為何一次可以得到交警的『溫馨提醒』短信,而另外一次則被在『無告知』的情況下就被拍攝和定性。
解釋
具體情況要具體對待
人性化≠放任違法行為
隨後記者聯系了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門法制處綜合指導科的趙警官。趙警官表示提醒確實是執法規范化中的一條,但是並不等於交警除了提醒就沒有執法的權力。
『例如在城站附近,違停現象十分嚴重,交警不可能通過數字勤務室對所有人的違法行為一一提醒。』趙警官說。
記者了解到,執法規范化勢在必行,但是針對於每個路段的具體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對待的態度也是不一樣的。
『每個大隊都有獨立執法的權力,對於違法行為的查處,大家自然也有自己心裡的一把標尺。』趙警官說,『但是執法的規范化也是一種人性化的執法,不代表對於交通違法行為可以去放任其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