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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第二次保障房未進行財產公示便公布終審合格家庭名單,就在輿論一片質疑聲之時,本月4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上又悄然公示了一份新的『終審公示公告』,將合格家庭的財產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展示。其中,不少家庭存款大都僅有幾千元,年收入也不過幾千元,卻擁有車價10萬元甚至20多萬元的私家車。
這份『關於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公示及相關事項的通告』,發布時間為1月4日,由於市住建局公布新通告時並未同時通知媒體,以至於諸多媒體並不知情。
羊城晚報記者注意到,通告中的『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終審合格家庭名單』發生了三方面的變化。其一,增加了『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財產品市值』、『2009年12月31日證券市值』、『2009年12月31日商業保險市值』、『房產』、『車輛』、『2008年收入』、『2009年收入』等一系列終審合格家庭財產信息。其二,『終審結論』一欄信息也發生了變化,內容由原先的『同意購經濟適用住房』或『同意購經濟適用住房和租公共租賃住房』,變成了『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購條件』或『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購條件以及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其三,與元旦前夜公布的名單未公布具體戶數不同,新的『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終審合格家庭名單』的落款顯示了『5293戶』的具體數字。
在這份新的『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終審合格家庭名單』中,記者注意到相當一部分家庭擁有私家車,而且不少家庭的私家車價值超過10萬元,而他們的家庭存款大多僅有幾千元,年收入也僅有幾千元。如編號SL1010011000041的申請者,擁有14.18萬元的豐田轎車,近15萬元的證券市值,2008年收入僅為2500元,2009年收入為3920元。編號SL1020081000001的申請家庭擁有一輛價值24萬多元的天籟牌汽車,而家庭存款僅為9000多元,2009年收入僅為6836元。而編號SL1070031000164的申請家庭竟擁有四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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