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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超載貨車側翻,車上撒落的煤矸石致三車相繼失控。這場事故中,中央電視臺女記者劉薇與江西青年曾慶香在救人過程中不幸身亡。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7日一審判決保險公司和相關責任人及責任單位分別向劉薇、曾慶香的家屬賠償101萬餘元、87萬餘元。
據法院介紹,2010年3月9日晚,被告人周進龍駕駛未定期檢驗且超載的重型貨車,由西向東行至昌平區北六環某處時,車輛爆胎,側翻至道路中間隔離帶,車輛所載煤矸石拋撒到由東向西方向的行車道內,此時,劉薇駕駛『新甲殼蟲』轎車由東向西駛來,車輛軋煤矸石後失控翻車被困車內。行經此處的曾慶香將劉薇救出。後賀偉駕駛夏利轎車由東向西駛至此處時,也因軋煤矸石失控與護欄相撞。
劉薇和曾慶香對賀偉施救過程中,王軍駕駛福田小客車由東向西駛來,軋煤矸石後,其車也失控,與夏利轎車碰撞後,又將曾慶香與劉薇撞出,致二人當場死亡。
經公交管理部門認定,周進龍承擔全部責任。經查,重型貨車的實際車主為趙國生,也是他指使周進龍超載駕駛。趙國生將該車掛靠在河南省周口市亞興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名下。
事故發生後,劉薇與曾慶香被北京市政府追授為『首都見義勇為榮譽市民』。2010年8月,此案肇事司機周進龍、車主趙國生被昌平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分別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2010年5月至8月,曾慶香、劉薇的家屬和夏利轎車司機賀偉相繼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以及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對這場交通事故引發的民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曾慶香家屬獲賠87.9萬餘元,劉薇家屬獲賠101.4萬餘元,賀偉獲賠5萬餘元。(記者李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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