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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男,39歲,湖州人,個體經營戶。
去年9月,王生意失敗,虧了60萬,這些錢大部分都是借來的。
眼看債主討上門,王心情郁悶,每天找人在外喝茶看錄像。
10月的一天,王叫上同村20歲的小伙子朱某去茶樓喝茶。兩人邊喝茶邊看電影《玩命速遞》,電影講的是一個富豪女兒被人綁架的事。
王向朱訴苦:『最近被債主逼得很急,我很需要錢。』
朱也向他訴苦:『我也很窮,也需要錢。』
王脫口而出,說:『要不我們也一起去綁個小孩,弄點錢?』
朱想了想,說『好』。
王想起,自己十多年前給人打工時,工廠老板似乎很有錢。兩人決定綁架他家的小孩。
王開著自己的尼桑轎車和朱先去了安徽廣德縣,買了幾張手機卡和手機。『忙裡偷閑』,王還特意帶朱去4S店看車,去新開的樓盤看房,並向朱許諾:『綁來了錢,要房買房,要車買車!』
朱勁頭很足,和王跑前跑後,買來膠帶紙、匕首、手套、對講機、礦燈、棉絮、望遠鏡。
一切就緒,王又想到一個問題:自己只知道老板的名字,他的家庭住址、小孩情況一概不知。
兩人決定一步步突破。
先查到他家地址,然後上門,從家裡老人口中套出,老板有個孩子在杭州讀初中,還問出了小孩的名字和所在學校。
2010年10月19日中午,兩人以讓孩子收快遞為名,綁架了孩子,並向老板勒索500萬。
10月20日7時,公安機關在湖州某村道上將外出買早點的朱某抓獲,同時在一個廢棄的水泥磚房內抓獲王某,並解救出小孩。
昨天,兩人因涉嫌綁架罪受審。
法庭上,二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統統認罪。
檢察官建議:『二人精心預謀、手段凶殘,建議處以12-15年有期徒刑。』
法官宣布,擇日宣判。
據都市快報見習記者段靜通訊員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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