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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4男青年買了一輛二手車,跟蹤開豪車女性,並以故意撞車誘使女車主下車後將其綁架,並敲詐其老板老公60萬元。昨悉,4男青年中3人被抓獲,2人被洪山檢察院分別以涉嫌搶劫、綁架批准逮捕。
女子被綁架,富豪丈夫被勒索60萬2010年12月7日凌晨,洪山某房地產公司老板劉先生回到自家的別墅時,發現妻子不在家,正納悶間,突然接到用妻子手機打來的電話,稱其妻子劉女士已被綁架,綁匪讓他到卓刀泉立交橋下將她的凌志車開走,並准備好60萬元贖金,十幾分鍾後,綁匪再次打來電話,威脅劉先生不許報警,否則撕票,經過與家人再三商量後,劉先生還是選擇了報警。
警方通過偵查,獲悉女人質被關押在位於青山交界的洪山和平街一棟三層樓的私房內,警方制訂周密解救和抓捕方案,並組織大批警力趕至洪山和平街五豐村一棟三層樓的私房內,同時,警方派專人指導劉先生與綁匪電話周旋,並與綁匪約定在新洲大酒店交贖金。警方另派一路人馬至該處布控。7日下午3時半,警方采取突擊行動,當場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
綁匪買車跟蹤開豪車女性,撞車逼停作案經查,陳某、周某、小陳、徐某(男,28歲,在逃)等4人,去年6月份糾合在一起預謀搞錢,並購買了作案用的二手富康車,從9月底開始,4人駕車在武昌、洪山一帶專門跟蹤尾隨駕駛高檔轎車的女士為作案目標,並在小東門發現了駕駛凌志轎車的劉女士,多次跟蹤摸清了劉的行動路線。12月6日晚11時許,他們由陳某駕車從小東門開始跟蹤劉女士駕駛的凌志轎車,當行駛至洪山區卓刀泉立交橋下時,陳某駕車故意撞擊劉女士駕駛的車輛,迫使劉女士停車後,將其挾持到車內,後轉移至武豐村一出租屋內,采取捆綁、蒙眼等手段搶走劉女士手提包內現金1900元及銀行卡2張,在逼問出密碼後從銀行卡中取出現金人民幣5000元,搶劫得逞後犯罪嫌疑人一伙又打電話向劉女士的丈夫劉先生勒索贖金人民幣現金60萬,之後,他們又使用事先准備好的多個手機卡號,向劉先生打電話勒索錢財,聯系交錢的地點、方式。
令人吃驚的是,三綁匪中除了陳某23歲外,周某的骨齡測定15.9歲,還有一個未滿14歲的小陳。此外,28歲的徐某因取款途中可能發現情況不妙後逃走,目前仍在追抓中。該團伙作案老到,計劃周密。
檢察機關經審理後,認為該團伙涉嫌搶劫、綁架多種罪名,但根據法律規定,周某未滿16歲,對綁架行為不承擔刑事責任,但其對搶劫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目前,他和陳某均被批准逮捕,而未滿14歲的小陳屬於未成年人,其父母不同意送工讀學校,在出具擔保書後將其領回教育,保證隨傳隨到。(記者萬勤通訊員洪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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