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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江輝(中)在庭審現場。
天津北方網訊 爆發於去年年初的安徽碭山親子舉報案有了最新進展。記者從安徽碭山縣人民法院獲悉,法院昨日對碭山縣原房產局長劉江輝貪污腐敗一案進行了宣判,劉江輝一審被判19年零6個月。宣判完畢後,劉江輝表示對判決不服,將提起上訴。
沒收個人財產30萬
2010年大年初一,碭山縣一些單位和居民都收到了一封實名舉報信,舉報該縣房產局局長劉江輝有『貪污受賄、嫖娼』等行為。令人驚訝的是,這封舉報信竟出自這名局長的前妻張彥英和17歲的兒子小劉之手。
2月3日,劉江輝被碭山縣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罪刑事拘留。經過檢察機關長達數月的調查,查明劉江輝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房產局長被前妻與兒子扳倒,輿論嘩然。
昨日上午,碭山縣人民法院對劉江輝貪污受賄一案進行了宣判。被告人劉江輝犯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判有期徒刑19年零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當庭表示要上訴
在聽取宣判過程中,劉江輝神情落寞,宣判完畢後,他表示對判決不服,將提出上訴。記者了解到,2010年11月24日,劉江輝貪腐一案在碭山縣人民法院進行了持續一整天的公開審理,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江輝侵吞國有資產182萬元(其中未遂6萬元),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6000元,另有231萬元巨額財產無法說明合法來源。
但在一審時,劉江輝否認了以上三項罪名,堅稱自己無罪,甚至稱收受他人錢財是別人對他的關心,並無不妥。在本案宣判前,記者曾聯系了此案的審判長段劭傑,他表示,對於劉江輝否認罪名之事,法院庭審後又進行了相關技術鑒定,最終認為劉江輝確屬犯有上述三罪,遂做出上述判決。
前妻認為判重了
『法院明顯判重了,他並沒有貪污這麼多,有些只是合理的房屋買賣。』昨天,帶著兒子告倒丈夫的前妻張彥英對於判決並不服氣。
她介紹,劉江輝在當房產局局長的時候,確實購買了當時房產局開發的一些房屋,因為是內部購買,所以價格比較低。之後他轉手將這些房屋賣掉,確實賺了一些錢。『但是我覺得這是合理收入,因為當時內部人都可以購買的,現在法院判決的時候,將這些轉手賺的錢作為他貪污的錢,這並不合理。』
『我替他喊冤,他的律師也作了辯護,但是法院不予采納。』昨天,張彥英也去了庭審現場,她告訴記者,『即便真的有貪污受賄的行為,也不應該被判處19年,這明顯重了。而且還判決「沒收個人財產30萬」,他也沒有這麼多錢呀!』
為前夫四處奔波
前妻舉報丈夫,但當丈夫真要被判刑時,前妻卻開始幫起丈夫來。張彥英告訴記者,一審前,她一直和律師、法院等聯系,如何能夠讓丈夫判輕點,如何將一些事情往自己身上攬,她還告訴法院,『有些事和丈夫無關』。
張彥英還特地告訴記者,最開始以她兒子名義發的『寧跟討飯的娘,不跟當官的爹』的網帖,並不關她兒子的事情,希望大家不要指責她兒子,要指責就指責她。
昨天一審結果出來後,劉江輝當庭表示要上訴,而張彥英也積極和律師聯系,為上訴做准備。
『我做錯了一些事情』
昨天,記者還同張彥英進行了一番對話。對於自己這一年來的舉動,張彥英認為,自己做錯了一些事情。
記者:你為何覺得自己做錯了?
張彥英:至少我不該將兒子牽扯進來,發帖、舉報都是我一個人的事情,現在外面人認為我兒子不好,搞得兒子和父親這邊的人關系緊張。
記者:那你覺得別人會怎樣看你呢?
張彥英:我現在顧不得別人怎樣看我了,無論別人認為我瘋我傻,我都認了,既然做了就得承受。
記者:因為家庭矛盾,最終走向這一步,是不是你沒想到的?
張彥英:……(沈默)或許當時的考慮欠妥,為孩子想的少了。
記者:你現在為何又幫他?
張彥英:我確實覺得他被判重了,有些是不能作為貪污、受賄的證據的;而且我也不希望孩子的父親要在牢裡待十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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