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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一年一度的研究生(論壇)招生考試即將進行。1月11日,記者獲悉,省招考辦近日下發通知,對考生攜帶的考試用品提出新要求。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手表,如帶入考場,一律放在考場前面講臺處,以此嚴防考試作弊。
通知規定,考試期間,除必須使用的科目外,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不得攜帶和使用橡皮、格尺及繪圖儀器等與當科次考試科目無關的考試文具和用品。其中,政治理論、外國語考試科目和非理、工、農類考試科目,考生不得攜帶和使用格尺及繪圖儀器;不需填涂客觀題答題卡的考試科目,考生不得攜帶和使用橡皮。並要求,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只允許參加農學門類聯考化學科目考試的考生使用不帶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其他統考及聯考科目考試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使用計算器的規定以准考證上的注明為准。
考生及其攜帶的考試用具在進入考場前,須經監考人員使用金屬探測器進行安檢。如在檢查過程中出現報警聲,考生必須作出解釋、出示相關金屬物品。對檢查出的手機、對講機、耳塞機、電子攝像信號接收裝置等禁帶物品,考生要上交考點統一存放。對於拒不配合安全檢查或攜帶考試規定以外物品或未放在指定位置,均按考試違紀處理。(記者李明欣趙梓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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