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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4日,湖北省武漢市供電公司湖區電力服務站突發特大搶劫案,光天化日之下,該站營業所大廳內,劫匪砍傷兩名值班的女員工後,搶得巨額現金逃之夭夭。正當電力系統要表彰兩名勇斗歹徒的『女英雄』時,事情突然峰回路轉……
2010年7月24日下午2時58分,湖北省武漢市供電公司湖區電力服務站突發特大搶劫案,光天化日之下,兩名歹徒持刀刺傷收款員搶劫供電營業款10萬元現金後騎摩托車逃走。兩名女員工浴血與劫匪搏斗,英勇負傷,已被送往醫院救治。
經警方調查:左臂被砍傷的女員工,名叫丁琳,生於1983年8月9日,是該站的內勤,擔負收取電費工作;頭部負傷的謝晶昌生於1969年6月16日,是該站負責後勤服務工作的職員。
通過對兩人的分頭詢問,警方初步還原了案發經過:下午2時50分,丁琳正在大廳內的收費窗口內整理收費票據,突然一名頭戴黑色擋風鏡頭盔的男子衝進營業大廳,強行闖入收費室大門,持長刀將其左臂砍傷,另一名同伙也衝入收費室,控制住丁琳,首先闖入的男子將10萬元營業款搶走。正在值班室值班的謝晶昌趕來正要呼救,被逃出來的一名劫匪用煙灰缸砸傷頭部。
丁琳和謝晶昌英勇護款的消息不脛而走,在電力系統乃至社會各界引起極大的關注。然後警方最終的調查結果竟然是,丁琳和謝晶昌雙雙承認:她們為了保住各自的一段孽情,竟自導自演,聯袂表演了『搶劫案』。
2008年7月1日,27歲的丁琳成了武漢市湖區電力服務站的一名新上任的會計,在那裡,38歲的謝晶昌成了她的『知心大姐』。
原來,謝晶昌與本單位一個有家有口的員工發生婚外情,她決定兒子高考一結束,就立即與丈夫離婚。
2009年春節後,一個名叫佘示小的40多歲男子從兄弟單位調到這個站來,佘示小和丁琳在短短的三個月裡,發展成了情人關系。並使佘示小離了婚。丁琳終於和佘示小租了房子公開同居起來,但看著緊巴巴的日子,連婚房都買不起,丁琳心裡不禁暗暗著急。謝晶昌心裡很清楚,她和男友分別離婚後,要付雙方孩子的撫養費,為築愛巢購房也要錢,可錢從何來?於是她把搞錢的辦法盯在單位的公款上,極力拉攏會計丁琳。最終,為了愛情,兩個女人放手一搏,唱雙簧合伙策劃一起『搶劫案』。
7月24日上午,丁琳煞費苦心地給幾家用電大戶打電話催款。下午1時40分,丁琳把錢用報紙包好,遞到謝晶昌手上。謝晶昌將錢埋在單位食堂後面一棵樹邊。然後帶著一副手套和一個刮胡子的刀片回到營業廳,丁琳又將交來的4900元電費給了她。繼而二人上演一出苦肉戲。26日下午3時,為逃避警方視線,丁琳叫佘示小將放在櫃子裡的錢轉走。
7月28日,此案由警方正式移交當地檢察院反貪局,依法對犯罪嫌疑人丁琳和謝晶昌以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8月6日批捕。7月27日,佘示小也因涉嫌參與轉移、隱藏贓款被警方刑事拘留。2010年8月3日,檢察院反貪局查明,犯罪嫌疑人丁琳在漲渡湖電力服務站負責電費收取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犯罪嫌疑人謝晶昌合伙侵吞公款97995元,其行為涉嫌構成貪污罪。9月底,檢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起訴。(文中人物為化名)(據《民主與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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