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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11日發布公告,發布了2009年GDP最終核實數據,GDP增長率由9.1%調整為9.2%。
經最終核實,2009年我國GDP現價總量為340903億元,比初步核實數增加了396億元;按不變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9.2%,比初步核實數提高了0.1個百分點。
為更加准確地反映國民經濟發展情況,國家統計局借鑒國際通行做法,2003年開始對GDP核算制度進行了改革,將GDP核算改為初步核算、初步核實和最終核實三個步驟,與傳統做法相比,增加了初步核實和最終核實。
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國GDP核算都要根據更加完整、可靠的基礎數據不斷修訂。例如,美國年度GDP數據在次年5月發布估算數後,還要修訂5次。此外,美國還根據每5年一次的經濟普查資料對GDP數據進行全面修訂。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2009年我國GDP數據的最終核實是根據2009年有關統計年報和部門會計、財政決算資料,在初步核實數的基礎上進行的。國家統計局2010年7月2日公布了2009年我國GDP初步核實結果:同比增長9.1%,比此前的初步核算數提高0.4個百分點。
這次發布的最終核實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第一產業增加值為35226億元,與初步核實數相同;第二產業增加值為157639億元,與初步核實數相同;第三產業增加值為148038億元,比初步核實數增加396億元。
按最終核實數計算的2009年我國三次產業結構,第一產業佔10.3%,第二產業佔46.3%,第三產業佔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