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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正義網
記者今天上午從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法院獨家獲悉,由該院審理判決的全國首例QQ相約自殺民事賠償糾紛案目前已進入二審程序,一審被判賠5.5萬餘元的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公司)和被判賠11萬餘元的另一被告小張均不服一審判決,已於近日上訴至麗水市中級法院。
2010年12月3日,麗水市蓮都區法院經過開庭審理,在組織雙方調解無效後,依法對這起全國首例QQ相約自殺民事賠償糾紛案,即原告范黃河、門路(系該案死者小范父母)訴被告小張和騰訊公司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案作出了一審判決:邀請小范自殺的被告小張和騰訊公司各賠償原告11萬餘元和5.5萬餘元。一審判決後,兩被告均不服,認為自己無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已於2010年12月底向麗水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據悉,麗水市中級法院已經受理此案,相關案卷也已從蓮都區法院移送至二審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