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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近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長期橫行康定縣豬肉交易市場、人稱『肉霸』的徐中軍涉黑犯罪團伙案作出一審判決,徐中軍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10萬元。而該案是甘孜州地區審理的首例涉黑案件。
2000年初,甘孜州檢疫站站長餘紹文的母親去世,徐中軍邀約從事豬肉生意的陶水清前往奔喪,並幫助料理餘母安葬事宜,由此獲得了餘紹文的好感。
在徐中軍提議下,餘紹文、徐中軍等四人拜了『把兄弟』,從此,餘站長成了『餘老大』,徐中軍成了『徐四哥』。
2003年4月,徐中軍與餘紹文商議以後,召集康定的25戶豬老板開會,餘紹文在會上提出生豬經營戶要搞『聯營體』,並提出豬肚雜徐中軍統一收購、銷售。
2005年4月,徐中軍全面接手『聯營體』,並任命了一批『自己人』為聯營體管理人員。
在順利接手『聯營體』以後,徐中軍規定在他手裡拿的攤位只能賣從聯營體批發的豬肉,不能從其他地方進肉賣,一旦被發現就要被沒收、罰款。
2007年9月,一個西昌豬老板給南郊市場的散戶楊某拖了一車豬到康定縣老屠宰場內,被徐中軍的手下人發現。在徐中軍的指使下,西昌豬老板被拖到聯營體辦公室一頓暴打。
據了解,類似這樣被徐中軍等人以『不懂事、不聽話』為由進行毆打,甚至砍傷的人有數十人之多。當地百姓都暗地裡稱徐中軍為『肉霸』。
徐中軍等人卻通過壟斷生意迅速斂財、獲取了巨大的經濟利益,僅2005年10月至2009年11月,徐中軍等人就獲利670餘萬元。
2009年底,甘孜州成功打掉了徐中軍等人的涉黑壟斷經營團伙。
法院審理後認為,徐中軍等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告人徐中軍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10萬元。餘紹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構成受賄罪、包庇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10萬元,其他20名被告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分別定罪處罰。(來源:華西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