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設幸福城市,就是要求在提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同時,更加關注市民的生存狀態和幸福指數,把市民的幸福感作為城市發展的第一推動力。因此,建設幸福城市,不僅是順應市民過上更好生活的熱切期盼,順應城市發展轉型的內在要求,而且也是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的具體體現。
我們知道,衡量城市發展水平的要素,不僅僅是GDP、人均收入等『硬數字』,而且還應該包括市民的幸福感、幸福指數等『軟感受』,特別是隨著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斷提昇,今後這種『軟感受』將遠遠超越『硬數字』。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市民的幸福感作為一種心理體驗,它既是對生活的客觀條件和所處狀態的事實判斷,又是對生活的主觀滿足程度的一種價值判斷。市民的幸福指數不僅涉及就業、收入、居住、交通、教育、醫療、環境、社會保障等生活質量的滿意度,而且還涉及人的心態和情緒愉悅的程度,還可以包括人情味、人際交往、身份認同、以及個人幸福與城市發展方向的關系等。
新年伊始,廣州就隆重舉行了龍歸保障房示范小區開工儀式,這是廣州學習借鑒新加坡和我國香港特區公共房屋建設管理成功經驗建設的大型保障房項目,也是廣州為了讓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早日過上安居樂居生活、打造『幸福廣州』的重要舉措。我們要實現『居者有其屋』,做到『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新加坡的『組屋』模式確實可以給我們城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帶來諸多的借鑒和啟示。
新加坡『組屋』模式,即由新加坡建屋發展局主導建設的保障房,現在組屋住戶已經佔新加坡總人口的81%。政府規例只讓新加坡公民購買新組屋,而永久居民則只可以在二手轉賣市場上購入組屋。新建組屋的售價在10多萬新元左右,對應購買者在規定時間內的家庭收入標准,一般用5?9年的收入就可購買一套組屋;如每月還貸也僅相當於家庭月收入的20%左右。對於首次購買組屋的民眾,政府則不遺餘力地在政策和金錢方面予以扶持,收入越低,津貼就越高,最高可獲得4萬新元的額外津貼;對於購買二手組屋的民眾,政府也將視買房家庭的收入狀況,提供1萬至7萬新元不等的津貼。在組屋購入後,一般必須住滿5年後纔可轉賣。一個完整的家庭只能同時擁有一間政府組屋,另外對單身人士購買組屋則有相當多的限制。為了強化東方家庭的價值觀,如果購房者選擇在靠近父母居住的地點購買二手組屋,還能額外獲得1萬新元的津貼。我想,這應該也是建設幸福城市的題中應有之義。
創造幸福,享受尊嚴。衡量未來城市發展水平的標尺,就是要看生活在這座城市的人們幸福感高不高。而幸福感又從日常生活中來,從衣食住行的具體事情中來。我們不僅要住有所居、居有所安,還要安有所樂,樂有所享。共享和諧,追求幸福,應該是我們建設幸福城市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青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