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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蘿卜私刻法院公章,將曾被法院拍賣的公司一處房產過戶到個人名下。鄂州市冶金礦山公司的留守人員柯善祥,因偽造變造公文證件,日前被鄂州警方取保候審一年。對此,柯善祥則稱實屬『不得已而為之』。
2007年,因一起債務糾紛,荊州市監利縣法院指定一家拍賣行,將已被查封的鄂州市冶金大樓3到7樓拍賣。鄂州一洪姓老板以24.5萬元競標成功。2008年7月,該公司43名下崗職工聯名向鄂州市主要領導投訴稱,這一拍賣屬於賤賣國有資產的行為——實際有660平方米的房子,拍賣面積卻只有440平方米;當時,此處房產的市場價在1500元/平方米左右,而拍賣成交價只有556元/平方米。職工們希望有關部門嚴查此事。
2009年9月10日,監利縣法院裁定:由於評估公司只是書面評估並非實地丈量,導致拍賣面積和實際面積差距過大(拍賣面積440平方米,實地丈量660﹒25平方米),拍賣宣告無效。
2009年12月,柯四處借債,以公司領導的名義向監利法院交納了32萬元(公司的欠債),並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隨後法院解除對該房產的查封。2010年10月的一天,柯請人用蘿卜刻了一枚監利縣法院的公章,並在偽造的一份過戶法律文書上蓋上假公章,將該房產過戶到個人名下。
去年底,監利縣法院接到舉報後,發現柯偽造公章的行為,並打電話向柯查詢。柯隨後到鄂州市古樓派出所自首,警方於本月5日對其作出取保候審一年的處罰。監利縣法院還向鄂州市房產局來函說明假公文的事實,該局立即注銷了柯手中的房產證。
為何要私刻公章辦房產證?柯稱,43名下崗職工的養老統籌,因為企業沒有改制,到現在也沒有交。該房產就是職工們的養命錢。而盡管拍賣被取消,但房子一直被洪老板佔著。此外,他借來的32萬元錢急需償還,只有賣掉了房產,纔能還錢。他是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纔想出這個辦法,此舉也是為職工們著想。
鄂州市冶金礦山公司原工會主席陳幫鋒稱,對於柯的做法,不少職工表示支持,甚至同意他以個人名義把房產證辦下來,然後公正地拍賣房產,將賣房款用於安置職工。
該公司的職工們也希望,相關部門盡快解決這一房產糾紛,徹底解決職工安置問題。